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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指南害死人-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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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吃则不杀,不威胁到我的生命不杀。”站在狗的立场上思考,这样有利于理解他的高谈阔论。虽然后半段话不知所云,但这狗这么热爱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肯定不喜欢滥捕滥杀,顺着他的话说就是了:“不滥杀无辜,但也不手下留情。”
  
  “哈哈哈,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堤丰用爪子扒拉猎物,说再不放血肉就有腥味了,催促快些处理。
  
  何泉摸着鹿皮柔韧有弹性,放血后开始剥皮,准备带回去备用。要安营扎寨长期生活下去,他们的工具太少,能利用的物资当然一点也不能浪费,不然也对不起牺牲生命供养他们的猎物。这个举动正和狗的心意,他满意地点头:“我教你的第一课不是杀戮,而是在这片天空下的每个生命都很伟大,值得我们敬畏。尊敬它们、感谢它们、感谢天底下所有的食材,没有这些食材我们就不能活下去。”
  
  提丰难得不犯贱不毒舌,说大道理时风把他身上的毛吹得立起来,有种正气凛然、光明磊落、气度不凡的感觉,也太帅气了点。
  
  砰!砰砰砰!
  
  该死的心脏又开始狂跳了,何泉手上不停,快速切割鹿肉的同时,暗地里却在调整呼吸,缓解疾风骤雨一般的悸动。真是疯了,一定是太久没见到同类才会让他觉得眼前这只狗那么可靠,是值得信赖的伙伴。可是,他真的是因为狗很帅气才那么激动?真的只是因为多了个好朋友而开心得胸腔里那个器官跳得几乎要心脏病发作?
  
  “妈的!”满脑子都是堤丰的各种画面,一不留神把腱子肉割坏了,没能完整取下来。
  
  “哎呦喂,这奇葩的刀工,你厨师证是花250块钱买来的吧。”贱狗眯着眼睛在旁边毒舌,笑得屁颠屁颠幸灾乐祸:“幸好本大爷对肉的切法不讲究,你顺着且横着切倒着切都行,反正都要吃到肚子里。”
  
  “腱子肉做卤味最好,可惜没材料,你要是能找点五香八角来就好了。”无视失误,何泉把鹿身上最好的部分都切下来,用宽大的树叶包好,再剔筋骨和脂肪,同样分门别类整理好。
  
  “喂,你别这么一本正经地岔开话题啊,还没告诉我你厨师证哪买的。”狗不放过任何一个奚落的机会,翘起尾巴绕过去,奸笑:“说嘛说嘛,我不会嘲笑你的,不就买个证吗,小爷我还买过驾照呢,就是没办法真的开车。”
  
  就算你的狗爪握得住方向盘,狗腿能踩得到油门和刹车吗?
  
  何泉胡思乱想,没注意堤丰凑得很近,近得能感觉一股热气,是狗的呼吸喷到脸上。太近了,心脏又是一阵猛跳,猛烈地收缩。他被奇异的感觉压得喘不过气,转头想把黏人的大狗推开,却不知怎么就凑准了天时地利人和,然后异常狗血地用自己的嘴碰了狗嘴!
  
  事出突然,他僵在原地,狗不知道是吓傻了还是惊呆了,也愣着。
  
  两人保持暧昧接触的姿势至少5秒,然后堤丰漂亮的大眼睛忽然决堤,变得泪汪汪的。豆大的泪珠咕噜噜往下滚,又用异常委屈可怜受伤心痛的表情瞪着始作俑者,然后爪子捂脸痛哭:“人家……人家的初吻就这样没有了……你个禽兽!”
  
  被一只狗骂禽兽!而且初吻是什么玩意啊!
  
  只是碰了一下嘴巴啊,这算啥初吻,舌头都没用上啊!
  
  何泉满头冷汗,疯狂吐槽了半天,刚想说点什么,狗不知是悲愤过度还是什么原因,竟然跳起来,嗖一声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需要双更吗?




☆、爷的初吻

  人的速度无法和狗相比,用膝盖想也知道追不上,加上堤丰也不是第一次跑得无影无踪,不用担心,早晚会自己回来。何泉懒得管,继续处理难得的好食材。
  
  大脚鹿的肉质细腻,不但脂肪含量低,结缔组织也很少,触感绵实,刀刃下去不需要用力就能轻易片开,非常嫩滑。难得这么好的材料,手边却没有像样的炊具,不然两条小里脊切片下锅,用不着特别调料撒点盐就能做出鲜嫩无比的肉片汤,保证唇齿留香!
  
  何泉工作的餐厅最近半年开发了新产品,温体牛肉火锅。所谓温体牛,就是从宰杀到上桌不超过三小时的顶级牛肉,色泽和香味都与众不同,油花分布近乎完美,口感绝佳。所以即使价格贵得令人咋舌,人们还是趋之若鹜。他处理过好几次温体牛肉,但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新鲜,肉握在手中就有一种满足感,简直太棒了。
  
  职业之魂燃烧起来,何泉很快恢复状态,麻利地将鹿解体。
  
  完事后,他把剥下来的皮子卷好,其他部分搬运到不远处的水坑洗净,再用附近采来的叶子仔细裹起来,放到阴凉通风的地方。幼鹿体型不大,但肉的分量也有百来斤,他试了试,没办法一个人带走,只好原地等待堤丰。
  
  左等右等狗不回来,某位厨师看着处理好的肉技痒难耐。这么鲜嫩的食材要全部做成腌肉太可惜,至少先弄点什么花样下肚才能没有遗憾。
  
  虽然不知道大脚鹿和地球上的鹿有没有共同性,但从肉质来看,更适合炖煮熬汤,做些滋补的料理。但这需要锅具,徒手可没办法变出美味的炖物。始终是了无人烟的异世界,做什么都不太方便。
  
  正在发愁,忽然发现水坑底下生长着巨大的贝类,大小跟铁锅差不多,如果外壳能耐高温,那么完全可以当锅子来用。
  
  跟天方夜谭一样的想法,要是放在平时,何泉根本是呲之以鼻,但到了蛮荒之地,凡事有希望的事都应该试试。三两下脱了衣物,跳进水中慢慢下潜,摸到第一个贝壳后才发现重量惊人,加上在水中不方便使力,根本搬不上来。之后他浮上水面换气,再把蜘蛛丝带到水下绑在贝壳上,到岸上后连拉带拽,终于弄到一个战利品,同时累得够呛。
  
  短时间内大量出力,导致他躺在坑边累得喘气,随便观察四周的景色。老实说这水坑已经不能算水坑了,直径大约八米,深有三米,完全是个池塘。但和周围巨大的动植物比起来,它也就是一个小水坑。
  
  这个世界什么都很巨大,导致他看起来那么小……
  
  小常常跟弱搭档,何泉不喜欢这个词组,接着又想起狗用比大脚鹿小得多的身子追赶猎物,那么凶猛无畏——堤丰虽小,能量巨大!
  
  如果狗在,还能读他的内心的话,这时候一定来个旋转飞踢,大骂老子才不小,大爷我浑身上下都很大。想到堤丰各种犯贱的表情,何泉几乎瘫痪的面部出现发自内心的笑容,觉得认识这只狗真是太好了!
  
  不能躺在这里发霉,堤丰不在,难道就什么事也做不成了?不,绝不能成为这么没用,需要别人照顾的存在。打起精神,他决定到森林和草原接壤的矮树林转转,也许能有意外收获。狗吩咐过不要乱跑,所以他有分寸,知道往草原进发可能会遇到大脚鹿,走森林怕出现其他生物,不会走太远。但矮树林的环境一目了然,地形也便于逃生,问题应该不大。
  
  备好防身的刀,手持木棍开始探险。
  
  不过探险这个词有点不切实际,因为只有探没有险,一路平安无事,只有体型比较大的兔子和松树客串打酱油。
  
  何泉很快发现这个世界的生物有许多和地球重叠,撇开那些没见过的,认识的物种无论是外观、气味、质感都和记忆中熟悉的生物一模一样,他还大着胆子吃了几个草莓和樱桃,也没有任何不适。看来这里的植物和他原来生活的世界基本相同,区别就是体积更大,最少也有一倍的差距。
  
  另外,数量和种类都不少!
  
  矮树林中有许多针叶类树木,落叶铺在地面,厚厚的一层,夹杂着水汽和泥土的芬芳,是蘑菇生长的优质环境。加上无人采摘,这里遍地都是菌类,其中许多都是地球上有的无毒菌子。何泉像发现新大陆一般露出极大兴趣,沿路采摘认得的蘑菇,打算给狗做野山菌鹿肉火锅。
  
  菌类自然的鲜味能将肉的质量提升一个档次,而肉富含的美味油脂又能让菌子变得更加鲜美,所谓相辅相成,蘑菇炖肉简直是绝配。
  
  堤丰一定会喜欢!
  
  不过狗很能吃,那么小小嫩嫩的几朵肯定不够他填饱肚子,何泉就寻思这里能生长蘑菇,也许会有块茎类植物,于是留神寻找,哪怕是地瓜山药土豆红薯都可以,希望能找到富含淀粉的东西。转了半天,主食没找着,倒是在几块巨石中间的稀薄土壤中找到一些花椒。
  
  开始还不太敢确定,因为这玩意个头有蚕豆那么大,而且是粉红色。但他揉碎了叶子一闻,立刻被鲜麻的气味征服,果然是花椒。调味品能增加食材的风味,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所以他连枝带叶采了许多。
  
  接着没走几步,发现罗勒。罗勒又叫七里香,学名九层塔,是西餐中常用的调料,和番茄是完美搭档,味道清新宜人,最适合凉拌和做汤。
  
  “没想到这里和地球的环境这么相似,而且植物都无视环境和季节,集中生长在一处。”感叹大自然的神奇,同时也感谢这些食材,何泉怀着感恩的心收集了满满一背包宝贝。准备原路返回时又找到两棵高大的柠檬树,树上结着柚子大小的柠檬,金灿灿的,香气宜人。要不是太重拿不动,他真想把这满树的果实都搬回去做成好吃的柠檬蜜。
  
  说到蜜,这里应该也有蜜蜂。
  
  从别的生物都巨大化来看,生活在这个世界的蜜蜂个头应该也不小。虽然蜂蜜是好东西,但要和成千上万乒乓球那么大的野蜂搏斗,光想就不寒而栗。这个想法让何泉警惕起来,抬头寻找蜂巢,祈祷自己不要遇到这些可怕的昆虫。还好,也许是这片森林不适合筑巢,并没有蜂类的身影。
  
  松了口气,带着战利品准备回去等待堤丰。刚走没多远,那边的树丛中隐约传来说话的声音,那逗比的语气,不是狗又是谁?
  
  因为想知道他在自言自语些什么,何泉蹑手蹑脚靠近。
  
  “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狗听觉嗅觉都非常灵敏,走得太近会被发现,所以隔着老远看有点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只是嘀咕着重复什么词语。何泉满腹疑问,虚起眼睛努力观察,这才发现狗似乎在咬花瓣,每每叼下来一片,就说一个喜欢或者不喜欢。
  
  他这是干嘛呢!
  
  难道是传说中的花瓣占卜?狗形态那么强壮威猛,人形态多么优雅诱人,却长了一颗少女心真的好吗!
  
  而且这世界都没有其他人了,他在算谁喜不喜欢他啊!
  
  “喜欢喜欢,终于算到喜欢了,何泉果然喜欢我!堤丰好开心,提丰也最喜欢何泉了,汪汪汪!”狗忽然欢心大叫,在碎了一地的花瓣堆上打滚,眼睛都快往外冒桃心了,还不断挥舞前爪,做出各种萌态。他翻滚,踢腿,扭动肚子,摇尾巴,每一个动作都发自内心的愉悦,看得出真的很高兴。不,光用高兴已经不足以形态他现在的状态,应该叫欣喜若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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