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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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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时,你其实更需要他们——是主人依赖宠物生存才对。我们是弱者,才成为主人,然而,一旦明了这个事实,我们总有一天能变成强者。人之强,在於心胸广阔,而非占有物质。当你有一颗无边际的心时,你就不再在乎物件是否属於自己。你看著大自然的一切,觉得他们各得其所,已是一件好事,而你安然活於其中,也是一场缘分。
  「人与人之间,讲的就是缘。我虽然在外国生活了许久,但笃信缘分。前生今生那些事,我管不著,可是我与你在网上相遇,以至出来见面、甚至是我送你的一只表,都是缘分。你知道为什麽我送你一只表吗? 我想你快去珍惜身边的事物。你不是说过你觉得自己是一个无根的人吗? 无根,与世界没有联系,因而空虚。但是,世界上不只你一个人这样想。千千万万的人,包括我在内,都会觉得孤独。有些人的孤独收在心里,只在黑夜发出来,一旦天光,他们就暂且抽离。有些人无法摆脱孤独——好似你那样,他们无时无刻不觉得自己是被遗弃的可怜虫,觉得不公平,觉得世界不该是如此的。
  「你看看手表,我跟你说了这许多话,过了多久? ……嗯,接近半小时。那你想,在这半小时里,你的弟弟在做什麽? ……你说上网、更新blog? 嗯,有可能,你弟弟刚成为了coser……好,未正式,只是定期放些照片上网? 也好、也好。那你的母亲呢? 你说她今天不舒服,在房里睡觉。你的父亲呢? ……你别这样说你父亲外面的女人。你说,在你的家人之中,你弟弟与你母亲不就独自关在自己的房里吗? 而你的父亲身边虽然有新的女人,可你知道,男人嘛,身边的女人不一定就是自己最爱的人,桌上有五六盘好餸(注二),又怎肯独沽一味,专食一碟? 你想,在你觉得自己孤独的时候,家里另外两个人在心里,又曾多少次觉得寂寞?
  「Sorrow,不要执著於我这个萍水相逢的人。我们两个都是做主人的,偶尔倾谈,君子之交即可。与其让我成为你的主人,不如去看看有谁需要你。我们需要那些需要我们的人,这种联系超越爱情。我们或许还有机会见面的。我欢迎你给我send email。最後,我之所以不再跟你见面,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就是跟我抛弃那只宠物一样的理由,那位任职老师的美丽女性。你是一个很有潜质的人,日後我再碰见你,或许那时你已出色到我不能认得出来了。
  「祝福你,Sorrow——陈心。」
  穿著一身深绿色高领毛衣、黑色牛仔裤的陶微风贴了贴陈心的脸颊,与他道别,走了。陈心目送陶微风的背影在视野里远去。然後他脱下手表,一把掷到地下,盯著那抹银红交和的冷冽颜色,半晌,又拾起手表,袋起来。他没有给陶微风发过一封电邮,不想死缠烂打。他是不想念陶微风的,只是偶尔梦见陶微风喝著一支甜腻的柠檬绿茶,坐在公园里的一把长椅,笑而不语,听陈心讲几句,然後又讲一大串玄妙的道理,陈心凝视他,无法阻止自己去倾慕这个男人。每次醒来,就将手表掷下地,有时舍不得,就光紧握著那块冷冽的金属。
  往事是蓝妹啤酒。陈心第一次喝啤酒时才十一岁。陈三愁的生意捞(注三)得风生水起,那阵子人虽常上大陆应酬,心里却惦念这头家。他给何清玉买过数不清的手饰手袋,却没为她买过一件衫,他不知道何清玉穿什麽size。但大时大节他必定早收工,回家吃饭。那年团年饭,一家人齐齐整整,四个人各占圆饭桌一角。陈三愁拿了一枝蓝妹啤酒出来,倒了两大杯、一小杯,那一小杯他推给陈心,说 :「阿心,你也是个大男生了,不学喝酒,算什麽男人?」
  「嗳,你太乱来了,Sorrow才多大? 十一岁而已……」
  「胡说! 你老豆我七岁就喝第一啖酒,还是饮孖蒸,那才叫呛! 不乾了这杯,你就别跟人说你是我陈三愁的儿子……」
  陈心喝了一大口,苦得险些儿吐出来。身旁的陈秋夺过杯,灌到底,竟还舔舔唇,意犹未尽 :「好好饮,来多杯。」
  「Autumn! 你才七岁……陈三愁你还真给他倒酒……」
  「很好、很好,不愧是两兄弟,哥哥不爱喝,细佬(注四)就替他顶! 再来!」
  此後陈心就只喝蓝妹啤酒。陶微风与他道别後的第二夜,陈心从家里拿了几罐蓝妹,又到了T市公园那张长椅呆坐。喝著第一罐。眼前经过一个矮细的小子——他在冬天还穿T恤短裤,在单车径练跑,身後倒没有教练。那小子看见陈心,朝他挥挥手,又头也不回地向前跑。
  那小子没说过他的名字,陈心也没对那小子说过自己的名字。但陈心知道他们彼此知道对方的身份,因为他们同校。在运动会,那小子出尽风头,不过是读中二,就披著一面赤色的班旗,在砖红色的赛道上奔跑,野马似的硬是要比其他赛道的人领先八九个身位,还有时抽空回首一看,然後昂首迎著刺目的阳光,跑到终点。陈心只注意过这小子的跑姿,他不知那应否称作「美」,只觉得那敏捷而黝黑的躯体给注满丰富的生命,好似白天里那白花花的太阳。
  陈心喝到第二罐时,那小子就跑过来,一屁股坐在他身旁,散发著热与汗的气息,陈心体内那种由酒精而引起的热烧得更旺盛。陈心没说什麽,给那小子递上一罐蓝妹。
  「又是蓝妹? 你真有米(注五)……喂喂,上次不是带青岛来的吗? 还是500ml装,那种喝起来才叫爽。不过算啦,有免费酒饮就好了。你问高sir? 今天不是训练日,只是我自己在家閒著无聊,出来跑跑,看能不能碰见你……哈,我当然想见到你,次次都请我饮酒。我总不能常偷家里的酒饮,我老豆会发觉,而且我又长得不高,想充十八岁也难……哈哈,多谢赞赏! 你也看出来我长高了吗? 我在一年之内高了14cm,现在有164cm高了,你几高? 哼,笑我矮,我看你最多也是170cm多一点,看几年後谁比谁高! 我老豆高得像座山,差不多一米九!」
  「我问你,你叫什麽名字? 断断续续见了你一年了,我们每次也不谈名字、不说切身的事,你有发现你从未告诉过我你的名字吗?」
  「名字? 哈哈哈……我说了,又如何? 难道你就一直记住某一个陪过你饮酒的细路叫什麽名字吗? 皇帝会问太监叫什麽名字吗? 国王会问弄臣叫什麽名字吗? 别这样。我们就是不知对方的底细,讲起话上来才能大颠大肺,毫无顾忌。一旦你我知道彼此的真实身份,就会猜度,比如说 : 有个老师教我数学,他也教过你,假设你想跟我讲有关这老师的坏话,你就不免要三思——你说了这些话,眼前这小子会不会一个屈尾十(注六)原封不动报告给那老师知道? 何必呢,我们就维持这种样子,永不知对方姓名,也不需要深交,有空饮罐啤酒,扯谈一番……吁,饮胜!」
  这个叫戴志的小子不肯告诉陈心他的名字,也令陈心没机会跟戴志讲他叫陈心,於是陈心笑说 :「好,饮胜……」然後陈心就没再下去单车径饮酒。
  注一 : 饭盒即「盒饭」,广东话的口语是用「饭盒」一词的。
  注二 :「餸」一词既可指小菜,又可指材料,此处指前者。
  注三 : 广东话中的「捞」,有从事某一门生意或一个行业的意思,捞生意也就是指做生意。
  注四 : 细佬跟大佬的意思差不多,只是反过来 : 可以指有血缘的弟弟,也等於谦称自己为「小弟」。
  注五 : 形容人「有米」,指对方富有。
  注六 : 「一个屈尾十」,指人「转头」就去做某件事,这词很难解释。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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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93 (美攻强受)

  …本日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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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事是三碗热腾腾的老火汤(注一)。以前何清玉每个月煲几次老火汤,佛手瓜花生眉豆鸡脚粟米红萝卜雪耳老鸡乌鸡药材杞子淮山……饭桌上四碗热汤,一团团肥白臃肿的烟争先向上冲,又在空气中相遇结合交和。陈三愁跟陈秋老是心急地喝一大口,呛得面红脖子粗 ; 何清玉跟陈心就用汤匙,一口口徐徐舀入口,常常是他俩喝了大半碗,陈秋跟陈三愁只喝了一两口,在嘴边扇著风,说舌头给烫肿了。
  陈三愁在外面有二奶的事通天後,家里就没了老火汤与白烟。陈心原以为这个徒具空壳的家会一直存在下去,但有一天家里忽然又有了老火汤,就是陈心会考那段日子。Study leave(注二)的某天,陈心在T市图书馆自修室待到七点半才回家,在独秀居的商场买了两份外卖,料想陈秋这大懒虫不会自己买晚饭。
  一入家门扑鼻香。陈秋坐在饭桌旁,一双桃花眼惘然瞧著陈心。陈心听到厨房传来镬铲刮著镬底的沙沙声,菜香肉香填满了这个单位。陈心忘了那晚他是如何处理那两袋外卖,只记得他坐下,何清玉就端来三碗汤——一种浅淡的泥色,甚不讨喜,但一用汤匙搅动,沉淀的豆泥渐渐浮面,喝一口两口三口……喝完才知道,这是花生眉豆鸡脚汤。陈秋咕噜咕噜灌了一碗热汤,双眼被热气薰红,他用胳臂擦擦眼。
  「Sorrow要考公开试,就要吃点好的,不要再食大家乐大快活了。」
  何清玉捧来两碟小菜,又为两兄弟各添一碗热汤。陈心看著那阵阵妖娆的白烟,差点以为这是幻觉。两年後,他在J市永远华人坟场看到同一阵白烟,平淡地想 : 原来热汤的白烟跟香烛的白烟,也没什麽分别。
  何清玉的灵位给嵌於一面墙上,她有许多邻居。因那时并非拜山时节,故只有何清玉这个新灵位上插了一株鲜花。何清玉死得很离奇,是因恶菌入了神经线而引发重症,死时,读中七的陈心还未考完高考,是陈秋赶到医院的。陈心慢一步赶到医院,陈三愁已经来了,陈秋站在陈三愁旁边,没有看任何人一眼。那晚,陈三愁要送他们回独秀居,陈秋打了陈三愁几拳。一回家,关了门,陈秋就勒著陈心的身子,像一个爆发的炸弹般,一张脸捂在陈心胸口,就大哭起来。
  陈心吓得哭不出来,由头到尾,何清玉的死没有让陈心掉过一滴眼泪,他也不知这是什麽缘故。直至两兄弟一起去拜何清玉,他们笨拙地点起三根香烛,那丝丝灰白的烟才薰得陈心的眼睛湿润了。陈心皱眉,挤了挤眼睛,他看见陈秋也是这样。何清玉生前不爱吃油腻的烧味(注三)。陈秋沏了一壶铁观音,倒入两只小杯,放他们铺在地下的报纸上。陈心打开一个饼盒,里面有一条方型牛油蛋糕,又将三枝满天星插入灵位旁边的环。
  「你一句话也没留给我们,你有五六年没跟我们聊天。你每晚不知去了哪里,你自从陈心会考那年後,就没给我们做过一顿饭。现在你没想过我们之後要怎样活下去,就莫名其妙地搬来这里住。」陈秋说,他以白色抹布擦净那灵位的云石牌,以及中央那张黑白照。他们这时才发觉何清玉的黑白照是最美的,丹凤眼内的神采,永远凝固於黑白灰之间。
  「陈秋,我忽然好想饮花生眉豆鸡脚汤。」陈心看著香烛与香枝顶端那懒懒閒飘扬的白烟,这样说。
  「饮你老豆(注四)。」陈秋嗤笑,又擦擦眼睛,一如当年他双眼被那碗老火汤的烟热得又红又湿润。
  「也是……老母都死了,还饮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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