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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亦是我长久以来一直不买手机的原因。而他又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却选择MSN,难道亦如我,不信任这种简便快捷的现代沟通方式?可是他可以给我发信息啊。难道怕我不回?
“进去吧。这里的领班会在门口等你。”他道,“我叫好车在门口等你们。”
我点点头。将披在肩上的他的衣服放好在座椅。开车门的瞬间,他道,“旖旖,我很抱歉。”知他指的是叶蓝,我回头笑笑,“应该的。不为你。为叶蓝。”他并没问我我与叶蓝如何相遇,如何又走得这样近。世事人情无非如此。见多不怪的他猜不到细节却也料得到大概吧,总之是两个女子不期而遇惺惺相惜的老套桥段。追问细枝末节向来是三八与小孩子的喜好,他或许是不屑,或许不感兴趣。
打开车门出去。知道他的目光必在身后追随,脚步竟很有几分虚浮和不自然。如小时候参加音乐大赛,走在台上即使看不见台下观众,追光灯打在身上成一个小小光环光环里我似被整个世界隔绝在内亦步亦趋几乎要顺拐。
“点金”应该是一家很有档次的高级会所,门面并不如何铺张却沉稳大气,是皇家风格的内敛。门口站一亭亭女子,黑色西服,淡妆从容,见到我款款迎上,微笑道,“程小姐吧?”
我道,“是我。”
“跟我来吧。”她轻轻挽住我手臂引我入内,训练有素的举止既不让人觉得过分亲昵又不让人感到疏离。不时有精致女子擦肩而过,燕瘦环肥,俱是国色,见到她无不颔首微笑,叫她华姐。不知她是姓华,还是名字叫华。“你朋友有点小麻烦。”华姐道。
我心里一跳,“她怎样了?”
华姐摇头轻叹,神色却是见惯了的淡然,“打K打到high也没什么,她却叫了好几名小/姐,又是喝酒又是划拳,还去别间包房抢小/姐……惹恼了别的客人……若不是小/姐及时找到我,不知会闹出什么乱子。”
“什……什么是打K?”我傻傻问道,心想别是公然做出什么逾礼行为吧?K?kiss么?
华姐看我一眼,脸上闪过一丝无奈,“K粉啦。你没听过?”
见我一脸茫然,她略带一抹嘲弄,“学生妹,你怎会有这种朋友?唔滥交。会害到你。”
我尴尬笑笑,轻轻叹道,“她不是。她只是不开心。”
迎面一名胖男人走来,未及近前酒气已至,看到华姐笑嚷道,“华姐,我来好久怎么都不见你!哪里找到这么标致的妹妹仔?今晚就让她陪我!”粗门大嗓边说边看我,一对死鱼眼红而肿,不知是烟雾所熏还是酒精作用。眼里似长着两只手,将我从头摸到脚。我气恼已极,为这猥琐龌龊的死胖子,亦为叶蓝。好好一个女子,干嘛要来这里。情殇大恸也不必这样糟践自己。一时又想起莫漠,莫漠如何就不是如此。感情受挫与身体有什么关系,凭什么心的事情要由身体埋单。糟践自己难道就拯救得了心和已逝的爱么。
华姐挽我的手轻轻捏我一下,以慰解我的气恼,对那死胖子颜笑如花道,“刘老板你叫了一屋子小姐还不够么!这可是我们老板的亲戚。你唔要乱说话。”
死胖子嘻的一笑,“什么亲戚?好的时候都说是亲戚,不好了就抹布一样丢掉,连路上人都不如……妹妹仔,哪天你不是谁的亲戚了,记得叫华姐告诉我,我跟你做亲戚!”说笑间推开一扇包房门,里面传出一片莺声燕语,伴着嘈杂音乐,进去时还不忘回头对我笑,“妹妹仔,我很会疼女人的,不信你试试,唔会叫你失望。”包房门关上,他淫亵的笑声也被关上,不见了他那对死鱼眼,我却仍气结。
“来这里是这样的啦,总会遇到这种人。”华姐淡淡笑一下,“你这种生活在白日阳光下的女孩哪里会得懂。”
我看一眼她,应该不会超过三十岁的年纪,轮廓稍嫌硬朗,眉目却很清秀,淡淡珠粉唇色不笑时亦有柔婉弧度,很好看的女子,而且没有风尘气,一副干干净净利利落落的白领风范。她亦回望我,缓声道,“一会带你朋友走。以后都不要来这里。这种地方不适合你。亦不适合你朋友。”
我点点头,“谢谢你,华姐。”
她摆摆手意思不用谢,隔一会道,“回去后劝她早点醒。这样闹下去一点意义都没有。”
我无奈苦笑笑,我如何不想让叶蓝早点醒,如何不知道她这样闹下去毫无意义。只是怎样做,才能让她醒?绝望逆流而上。甘心自投罗网。我或许能够明白叶蓝乃至莫漠的想法,只想放纵一下,就当没发现美好背后的沦落。敷衍着灵魂隐藏着疲倦奋力地挣扎告诉自己并没错过,即使一无所获亦谈不上失落。陶醉和麻醉交错。从这里开始下意识地堕落。然后在堕落过程中再再告诉自己从明日开始他故事到此,他再没意义,无论怀念还是纪念都在今晚消失之前。明日如若清醒就将再不需感情。如果必须要孤单,也都留待明日才认命。
只是这一个明日,似乎总也到不来。
这一个今晚,似乎总也过不去。
昨天太近明天太远默默聆听那黑夜,这是叶蓝曾经唱给我听的歌,可是如果黑夜里什么都已没有,叶蓝,请你醒来,别再沦落。
包房里我望着衣衫不整的叶蓝,颈部有明显的瘀痕,嘴/唇肿起老高,一丝血迹蜿蜒在嘴角她神情却只是冷漠。似乎伤害于她完全没有所谓。我抬头盯着华姐,“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我赶来时她正被两名客人侵/犯。”华姐声音很淡,神情与叶蓝一样似乎伤害完全没有所谓。
我大脑有一瞬的短路,反应过后是彻底的愤怒,“有没报警?”我尽量控制声量。这不是华姐做的我没理由跟华姐吵,但应该负责的人必不能逃脱责任。
“你问问你朋友可想报警?”华姐语气仍淡淡的。
我转头看叶蓝,她神情是无动于衷的麻木。衣襟大敞,文胸解开滑落一侧露出两个乳/房一片狼籍,有啃啮过的齿/印和吻/痕。我拉上她衣襟,双手颤抖,刚刚发生在这具身体上的暴/行令我不堪想象,“叶蓝,我们报警!”我用力咬牙道,我必得如此,方能止住上下牙膛的颤击。叶蓝却似没有听到我的话,目光虚虚飘过我,“嘻—”地一声笑,好像听到一个再好笑不过的笑话。笑意浮上嘴角,眼神却是呆的。
“叶蓝,你怎么了?”我摇她,她又是“嘻—”地一笑。我仿佛听到心脏不断下滑的声音,滑至没有底的深谷。
“打K到high是这样的。”华姐淡淡道,“我奉劝你不要报警。侵犯她的两个人都有戴安/全/套,她体内不可能提取到任何被侵犯过的证据。她亦不是处/女。我刚刚看了,外/阴红/肿略有撕裂,但处/女/膜属陈旧性裂痕,可解释为嗑/药/兴/奋后的自/亵所致。而且打K本身就是违法,何况打到她这个量,更是一个麻烦。”
“难道就这样算了?!”我狠狠质问,“华姐,大家都是女人,你难道没有一点同性相怜的心?”
“我若没有就任那两个男人暴/奸到她残!人家是大佬,每天扔在这里的钱够买十个处/女的初/夜,我尽可以为了钱坐视不理。”华姐冷冷看着叶蓝,“我进来时那两个人正要给她开/菊/花,她没肛/交过,如果不作润/滑处理,后果不堪设想。”见我一脸懵懂,她摇头叹口气,神情略缓,“跟你讲这些你也不懂。带她回去吧。这是我为她争取的,算是一点补偿。”递给我一叠钱,“两万,不多,但总比白让人欺侮好。”我不接。两万块,如何能弥补这番折侮。而且我有何权力替叶蓝做主。
华姐拿起叶蓝的LV,打开将钱放进去,“妹妹仔,这世界的无奈与黑暗你不了解,或许永远都不会了解……报警对你朋友没有一点好处。这样的事情每时每刻都有发生,除非你是高官贵胄的女眷,否则报了警也不过扔在那儿,不会有人睬。”
“可是她有发信息给我。”我声音已带了哭腔,事情完全超出我所能判断与决断的范畴,我不知道该怎办,“说明她有向我求救。”
“那证明不了什么。”华姐摇头道,“没有阴/道提取物,没有目击证人——有也不可能站出来做证,一旦嗑/药后的尿/检报告出来,就算她是处/女/失/身也可判定为只是自/亵行为。”她轻轻拍我肩背,“何况你看她现在这样恍惚,给你发信息时可能是她最后清醒的时刻,很可能药劲过去,发生过什么自己都不记得。警察来了见她这样,口供都懒得录。还很可能刑拘她,因为她吸/食/毒/品。”
眼泪滚下来,我再也撑不住,前一夜叶蓝偎在我怀里时那种无力感又贯绝身心。原来很多事情不仅不能够为我所掌控,更连决定都难以做出。华姐伏低身递一包纸巾给我。我抓住她此一时的关切仍不死心,“华姐,你是看见了的。你可以证明她的确是被人强/暴。”
“我不会。”华姐淡淡道,一抹无奈自眼底一闪而过,“每个人都有正义感,但不是谁都有维护正义感的勇气与底气。那个代价,我付不起。这里的人也都付不起。妹妹仔,”她轻声道,声音里带出一丝温柔,“别犟了,带你朋友回去,洗个澡,睡一觉,天亮了,什么都可以当没有发生,什么都可以重新开始。”
我不再说话,事已至此,恐怕真的只能如此。默默扣好叶蓝文胸和衣襟,手指触上她柔软的乳,小小两团满是啃啮过的齿/印与吻/痕,乳/头微紫,硬/硬/突/起,她的身体竟仍在亢/奋。整理她裙子时我发现裙摆沾有些微血迹,撩开裙摆只见她下/体/裸着,内/裤/底端不知是被剪子还是刀齐齐割开前后两片衬裙一样垂挂在小/腹处,我别开视线,仿佛被猥/亵的是自己,那么羞/耻而无法进一步检视她/私/处,身旁是华姐的声音,“只是一点撕裂,养一养就好了。”
“为什么会撕/裂?你不是说她不是处/女。”到此刻我仍怀疑华姐是在息事宁人,如果事实不是她说的这样,叶蓝是处/女,我定要等到她清醒自己决定要不要报警后再带她离去。
“性/交时如果男方粗/暴/进/入是会这样的,即便不是处/女。”华姐看出我的怀疑,口气冷下来,“你尽可以带她去医院做妇/检,医生会给你答案。”
我不语。对此我没有一点识辩能力,因此无从判断华姐是不是可信。可正如华姐刚才所言,没有足够的证据就算叶蓝是处/女又如何,亦“可解释为嗑/药/兴奋后的自/亵所致”。或许内心里我已然认同了华姐的态度与立场,这样僵持只是出于不甘,不甘叶蓝受此折侮却讨不到一个说法,不甘那施/暴的两个人/渣只拿出一点钱就可逍遥法外不受惩治。
华姐也不说话,静默中我能感觉到她的冷然,但是没有不耐,任由我纠结挣扎。
手机忽然响起,我看一眼来电显示,是董翩。正犹豫着要不要接,接了又跟他说什么,怎样说,华姐淡淡道,“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告诉别人这里发生的一切。”是啊,又能跟董翩说什么呢?难道他能揪出施暴者并予以法律上的制裁么?什么证据都没有,即便董翩财雄势厚又如何,他只是有钱,并非高官贵胄,就算是高官贵胄,叶蓝亦非他的女眷,看华姐样子更是连施暴者是谁都不会提供。而如此折堕,叶蓝想必亦不会愿意让他知道吧。我开始有点明白所谓法律的鞭长莫及。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应有保护。不是所有罪行都能得到应有审判。那只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