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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大功告成!——雷公子你觉得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你倒是干了些啥?人家雷霄忠厚老实,善待同伴,只是略带着不解暗自磨了磨两排雪白的牙齿,点头答应。
落无殇这才揭开了怀里的包袱,那竟是一块硕大的白冰。凶器几个时辰就会融化的干干净净,压重的尸体也才会慢慢浮出水面,失足落水,不留痕迹。
所以说,我们的落公子,其实轻功和脑子都是极好使的,就是性情太懒惰了些。
当然,任务最终是按计划做成了。于是,新人“小玉郎”在杀手这个行业,开始声名鹊起。这也就是为什么刺杀牛逼大和尚的任务,又落在了这个诡异组合头上的原因。
说到诡异,是源于一次组织里几个熟人一起用膳时,银狐突发奇想,用竹筷点着碗边,独自吃吃的傻笑。有钱本着怜香惜玉的精神,好心的提醒她不要把饭喷出来伤了形象,孰料银狐竟是豪爽到了极点,伏在慕容有钱的肩上狂笑了出来。半天也不见她说话,只是摆手,最后却没忍住,偷偷地对有钱说了。众人事后问及原因,有钱起先笑而不语,颇有深不可测的诸葛狐狸相。被逼问的急了,便用纸扇隔空一指,方向正对那组合,双唇微启,吐出十二字箴言:“刀疤狼被小白兔吃的死死的”。
众人:“……”
佛窟高塔那次的目标是高塔寺的全寺的头首释衍(头首,亦称执事,是方丈之下最高的职位)。释衍武功极高,看似仙风道骨,实则心计诡狡,藏匿于寺庙,私下里却做着盗墓的勾当。虽然官府也有耳闻,无奈抓不住把柄,无法将其定罪。此外寺中方丈释钺性情耿直,武功高强,爱护弟子,容不得旁人插手。更何况高塔寺信徒众多,官兵也不敢强行掳人。
高塔寺,顾名思义,寺内有高塔。相传,前朝建寺之初,有得道高僧捐赠佛骨舍利和佛教经书于此,当地有官员资助,便建起了两栋木楼,一曰高塔,一曰佛窟。高塔藏经,佛窟贡骨。
接到任务出发的前一日,消息极其灵通的慕容有钱来到无殇的别院,笑得踌躇满志。据目击证人小红说,这厮先是与落公子调笑了三个时辰,又调戏了落公子两个时辰,最后用了半个时辰与落公子耳语一番,期间动手动脚不计其数。
幸而慕容公子早就花名在外,这八卦传出去之后,倒也没过多的削减痴男怨女对于他的爱慕。
反观落无殇,没脾气般的,任他上下其手,在听完有钱的情报之后,却绽开了那种独有的绝色而嘲弄的冷淡笑容。尔后手拍木桌,一招漂亮的穿花飞叶,迅速地掠出了院子,径直向城外村庄方向奔去。
二日雷霄在集合的小树林里见到自己的搭档时候,差点喘不过气来。正午的阳光照在一个疯子打扮神仙模样的少年人身上,光芒万丈。
泥沫遮脸的白皙少年转头深深看了雷霄一眼,轻声道:“一切按照雷公子的计划……这身装束,请不要介怀。”
那人正是落无殇,驾着一头脏兮兮的老驴拉着的芙蓉锦帐红丝楠木车,身披大红色虫蛀袈裟,头戴破落青玉道士冠,右手轻摇着纸面全无只剩下支架的黑木扇儿,左手执着用龙吟串的几块烤的焦香的羊肉,耀目而寂然地立在那儿。
一路招招摇摇地进了寺庙,隐藏在暗处的雷霄已经准备好接受寺中和尚的发难,然而爆发出的嘲笑奚落突然让他生出了一股心有戚戚焉的感觉。
落无殇情绪丝毫没有波动,眼如启明星,直射众人,施施然开口,“人自须弥来,望见释衍者。”
众和尚一下被这清润正气的声音怔住,复又左右回首,不知如何作答。这时候,从高塔里走出两人,气度不凡,一者长须飘扬,一者声如洪钟:“不知施主如何称呼?找老衲门下头首又有何事?”
“吾乃须弥山仙使琉璃,师承观音大士,道佛双修,风闻高塔寺内弟子释衍潜心向佛略有所成,便奉祖师之命前来探查,若是通过因果轮回,便荐他随我回去修习佛法。”
仙人!这个怪里怪气的人竟是佛家弟子!不过想想,若是要行骗,哪有人会打扮得如此招摇奇怪?修行之人一生渴望的不过是他日得佛祖眷恋,可羽化登仙。于是瞬间众人眼神脸色动作心情皆变了三变。
“这……老衲便是这寺里的方丈释钺,敢问仙师可有凭证?”
“方丈想要怎样的凭证?难道不识得本座身上之物?”琉璃清浅的笑了一下,言语中的笃定,让一向见多识广的高塔寺方丈也疑惑了起来。
“张果老大仙的灵骑,唐玄奘长老的宝裟,老聃圣人的玉冠,周文王仙驾的珍翣,文殊菩萨的浑香杖——这些都是有名的仙家宝贝,他人也许不知,但贵寺的释衍一定认得。”
众人的目光一下又都聚集到脸色有些发白的释衍身上,还未等方丈开口,那释衍连忙点头称是,“贫僧都认得。”
不认得才有鬼,那些个玩意都是多亏了有钱的情报,仿制出来的前朝物品,也都是释衍曾经盗出的物品。
“既然如此,可否请方丈行个方便,本座要与有缘人单独谈谈。”
见自己的弟子连连点头,方丈也不再说什么,便令个小沙弥带二人进入高塔。
大腕琉璃这才下了马车,衣襟飘飘的走过释钺身边时,深沉的伸出三根纤长的指头,说道:“相见既是缘,本座便送大师两个字——眼明耳清。”
半个时辰之后,众僧都只见那塔顶绰绰约约的站了两个人影,其中一个朗声道,“参悟之后,释衍便是仙缘之人,本座这便将他带走!其肉身已经服食了佛骨舍利,从此不腐。仙家路远,不必相送——”话音未落,人已快速的飞升远去。音色渺渺消散,只留下一片唏嘘和景仰。
此后很多年,方丈都虔诚供奉着自己前弟子的尸体和那辆破驴车,也被传为一段金陵佳话。出了失去了舍利这一点之外,香火钱大大增加的高塔寺还是只赚不赔的。
然而真相其实是这样的:
进入高塔之后,隐藏远处的雷霄突然袭击,加之无殇帮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将其撂倒——高手之间的胜负都是在一瞬间决定的,生死为注。
之后再用花未眠抹在释衍七窍,并迫使其服下加了松木的水银,死状平静,可以自然风干成为干尸,一如释衍自己掘墓时发现的前朝尸体。
正是应了那老话,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结束后雷霄披上准备好的袈裟,与落无殇一同站在塔顶,说了那么几句话,便用轻功离去,还一并拿走了佛骨舍利。
一个新人,这么轻轻松松就做成了两笔大生意,你说,这三宝殿能不将这落无殇重用么?
做做任务,这便慢慢的熟络起来。
一日两人吃茶时,眼尖的铁板脸突然发现无殇白皙的双手骨节分明,青色的血管微微爆着,速率极快,像是中毒时日已久。问及原因,答曰无事。
好歹也是身经百战,雷霄这点眼力价还是有的,于是坚持又问。
“有些事我不能说,而我又不想骗你。”落无殇摇摇头,“这是一种师门奇药,可以消除我身上的所有疤痕……我能说的,只有这些。”
“为何要消除?有无危险?”
那时落无殇对着雷霄轻轻一笑,春暖花开。他说,“我做杀手并非卖命,是因为知道自己可以胜任。我从不求死,只为求生。”
他寻父亲,是母亲最后的愿望;他加入组织,是祖父的遗训;他要杀辽王,是为了让师姐瞑目。他做了太多,却从不为自己。他选择了太多,所以牺牲了更多。他扪心自问,唯一对得起自己的,便是好好的活下去。生命,太过不易。
其实不只是雷霄,很多人都看不懂那落无殇。说他凉薄,说他诡行,说他神秘,说他笑煞,说他绝色。却从没有人,说过他古道热肠,说他心地善良,说他脆弱敏感。
他的心,向来就没有别人想的那样坚强。只不过是自个儿筑了道高墙,硬生生将真正的自己与这个世界隔绝开了。麻木,冷漠,才是这千门江湖的生存之道。
前路依然漫漫。
前路还依然彼娘之的漫漫。
卷一番外完
第十笺 珠玉无烟
浮生长恨欢娱少,
肯爱千金轻一笑。
对酒斜阳花间照,
红杏万枝独她好。
新人成传奇,不但要靠武艺,还要靠运气,最重要的是,他是主角。
这李应羽是何人?又与皇室有什么关系?少年为什么会对此有心理阴影?这就说来话长了。
还得从半年前的那个任务开始讲起。
成功刺杀洪威之后,新人落无殇尽得葛神侯夸奖,成了三宝殿的“奇巧之宝”,于是日子变轻闲下来,终日鹤妻梅子,观星赏月。
日子如流水冰冷的趟过人间,转眼已是深秋。
这一日,万里晴空。
前几日无殇自觉睡得太多,便披上有钱送的白狐毛领裘麾,决定出去走走,和其他一切百姓一样,逛逛街,听听戏。
无殇完全无需易容,原因异常简单——见过他面孔并且知道我身份的只有两种人,组织里的人,和死人。
街上的人群熙熙攘攘的,无殇顿觉异常亲切,无论是谁都看起来那样顺眼。也许是天气影响了无殇的心情,因为他一直都很容易情绪化。山中的师傅曾不止一次的告诫过落无殇,这是他的致命伤。
无殇每每尽力克制,却总不得要领,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这种情绪在做任务时便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上一次无殇在集市上玩,还只是一个蹒跚的孩子。那个时候,母亲王氏总给他买又大又甜的冰糖葫芦。
漫无目的的逛着,无殇手中的东西渐渐增多,什么给有钱带的包子,送小红的胭脂——不知怎的,无殇就喜欢看她红扑扑的脸颊,还有给冰块脸搭档的泥人——泥人都比他表情丰富来着……
无意中的探头,无殇看见不远处立着一栋气势非凡的楼宇,那里飞甍碧瓦,人声鼎沸,热闹非凡。于是好奇的挤上前去,那是一家新开的青楼,叫做珠玉阁。
以前他只在山上时听说,有个不听师父吩咐的大师兄,偷偷下山,还跑到这种地方来,结果被师傅大怒下杖责一百后逐出山门。
当时年幼的落无殇怕了很久,虽不知青楼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但是他很清楚师傅的杖责有多可怕。
如今自己已经不是门中之徒了,组织里也没甚规定,自然可以理直气壮的去凑凑热闹。
这珠玉阁果真是与别处不同,数十位花枝招展的姑娘穿着极薄的纱衣,娇声搭讪的,抛着媚眼的,勾肩搭背的,直绕得无殇眼花缭乱。人群中还夹杂着还有很多很像慕容有钱、却远不如他眉眼好看身姿挺拔的男子。
这无殇瞧了一会儿,觉得有些无趣了,便打算离开。
谁料人太多,才一转身,就有人向他身上挤来。侧身让过,便见一个三四十岁的妇女,穿着极为风骚花艳,香粉也扑了太多,一笑就会簌簌地往下掉。
无殇道了声抱歉,低头便走。
“哎呦,这是哪家的俊俏公子啊!”女人却凑上前来,拉了无殇的袖子, “第一次来是不?别害羞嘛~一回生二回熟~随姐姐来~姐姐带你找我们这好多漂亮的姑娘快活去~”
好多?姑娘?快活?
山里长大还算纯情的落无殇吓了一跳,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