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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月见他盯着自己小巧的嘴巴,一副要流口水的样子,“啊”地叫了一声,抓着没缝完的衬衣就跑了出去:“我去小楚那屋了,弄完了自己过来吧。”
延森端着家伙悄悄过去,秋月正在易小楚的“梳妆台”上熨着他那件衬衣。
大概看到希望,易小楚的气色好了些,斜靠在床边上跟她说话:“秋月,他真就那么好?值得你付出这么多?”
他的心里有些不快,心想,这恶女心理真是变态,老子为你这样做就值得吗?所以用力在门上敲了两下。
易小楚马上闭嘴,余秋月回过头来:“快进来呀,等你呢。”
延森把药扔到一旁的桌上:“秋月,你来替易大小姐上药吧,像昨天一样就行了。”
易小楚闭上眼睛不说话,余秋月猜他听到了刚才的话,过来拉着他的手:“干嘛呀,跟女孩子耍脾气可有失男子汉风度的。你跟我一起吧,怕弄不好,等你教会了,人家再自己来。”
“秋月,你来就行了,可别累着人家陆大少爷。”嘿,易小楚倒耍起大牌来。
这么快就还回来了,大小姐、大少爷,也不错,正好一对。
上次还好好的,今天又故意跟他作对了,他就那么入不了她的法眼?跟她在一起,他的情绪也总是容易失控,一点就着,大概他们真的是天生的对头吧。
好,越这么说,偏偏就要给你上药。他都打定主意不跟病号斗气,不过还是忍不住。
说归说,闹归闹,动起手来可马虎不得,还是得“克尽职守”。或者,等秋月掌握要领之后就轻松了,延森只得这样安慰自己。
这活儿看起来简单,当年他为了给吴伊莉服务好,可是像模像样地给曹伯作了好几天学徒。
用过一次药后,创面就起了几块痂皮。消好毒后,先得把翘起明显的部分去掉再上药,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药涂到胸前的伤处,因为怕余秋月做不到位,他还是不敢离开,要亲眼看着她操作。
易小楚的前胸暴露着,她的手紧紧地抓着床边,身体因为紧张而痉挛,一双眼睛也紧闭着,不知道会不会以为他是有意偷看。
延森本着一种负责的态度,不管她怎么想。反正她半张脸上都涂满药膏,就算害羞也看不出来。另一边嘛,红也很正常,这屋里本来就热嘛。
那半边少女的骄傲,说平坦有点刻薄,虽然形态不错,但跟那些夸张的形容词也绝不沾边,何况现在烧成这个样子,更难引起人的联想。
可是延森偏偏就浮想联翩:哎,就是在这儿轻轻一下,惹了这么多的麻烦。要不然以他和她爷爷、叔叔的关系,做个好朋友还是不成问题吧。
……
他除了两边公寓跑着,学校和公司里都不曾露面。心满意足之余,不免有些无聊。
替易小楚配药、换药,日子过得倒也不慢。具体工作之余,相关研究也不断加强,真希望能整理点像模像样的东西出来,以不负这番辛苦,毕竟对他来说,做的是从未试过的工作。
也许做个医学生更好些,因为对药物的兴趣,似乎早已经超过了他自己专业。而且,也许,会大有“钱途”。
他稍稍感到遗憾的是,从那日之后,最多只能摸摸秋月的小手,偶尔偷偷抱上一下,还被她迅速逃开。
秋月就像一个精灵,总是不给他更多的机会。
由于和学业并非毫无关联,这些日子的忙碌,他相信自己对生物信息的领会,进入了一个更高的境界,早超过了功课的范畴。
他跟婉晴解释过,说遇到了点问题,要迟些日子才能过去,但她也打电话催了好几次。
一周之后,他把所应用的药物做了适当的调整,经过跟曹伯商榷,确认这次的方子可以用上半月时间再观后效。
秋月聪慧过人,虽然跟所说完全不沾边,但用的药物已完全能正确识别。配药、上药,动作甚至比他还熟练,许多时候都不用他插手了。
延森这几天不得不跑了几家药店,因为有的中药材不太常见,用的也快。还好他比较“聪明”,提前给柳阿姨捎了信去。
柳阿姨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给他打了个电话,说药材已经寄了出来,现在正在路上,也许几天后就能收到了。
得此喘息机会,他真想好好休整一下,天气渐泠,正是机会去婉晴那儿看看。听她说现在还经常去海里游泳呢,真的好生羡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延森对她承诺过的,从来没有食言。
时日尚短,他不敢贸然评论易小楚的治疗会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
肩部和胸部烫伤的最轻,恢复也最好,暴露出来的部分已经有新的组织形成。可惜从秋月正式接手之后,他就没有机会再欣赏那份平坦好转之后是什么样子。
她脸上伤势看不出什么明显变化。颈部伤的最重,坏死的皮肤开始慢慢大块脱落,只不知道以后新生出的会成什么样子,这大概才是成败的关键。
曹伯听他“汇报”了几次工作之后,说是这几天准备过来看看儿子。延森知道这老头其实是技痒了,因为他还说,如果合适,打算开上几副中药让易小楚服用,以便更好恢复。
他不打算等老人家来了,还是去看看婉晴吧,好久不见,他也挺想的了,不知道小妮子在新环境中过的如何。
他把婉晴的邀请告诉了秋月,透露了自己“请假”的意思。
秋月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儿,明白这些日子确实把他拖累的不轻,一力支持他出去散散心。
出门之前,他自然要去公司看看,最近的情况基本都是听荷芳介绍的,好像还不错,正稳步前进中。
还算不错,卞叶霖被他逮了个正着,她忙碌之余一脸的快活。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她这个做总经理的自然功不可没。
袁晔也是忙得不可开交,说了几句话后就匆匆离去。她还透露了一个好消息,自从那次开了会,郑中普经常过来看看,公司经营有不少好想法。
哎,有他在就更好,他这个懒人正可以腾出功夫去做点别的,比如说去享受易大小姐的“折磨”。
听说延森的去向,卞叶霖安排公司接待员替他订了机票,还说那边的住宿也已经提前预订,到时只要出示身份证明就可以。
他的心情就是两个字——高兴,能省的事还是要省,不论是钱还是功夫,这是他做人的“原则”。
这次出去,打着出差的幌子,可以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真是一件美事。别看当“领导”这么长时间了,他干什么都习惯自己花钱,还真没想过要揩过公家的油呢。
秋月想得非常周到,网上专门做了调查,告诉他南方的气温现在还在摄氏三十度以上,不用带太多的衣服过去。
上次帮延森补了韵杏买的那件衬衣,有感于他的“勤俭持家”,秋月还专门替他买了两件新衬衣带上。
走之前的晚上,她特意跑到公寓里帮他打点行装,美其名曰“临终关怀”。
秋月见他只简单的准备一个小包,感到有些意外,连问了好几次。
他出门从来不爱多带东西,就是身上的那件厚外套,也在登机前脱下交给秋月带了回去,南北温差太大,到那也是累赘,他喜欢一身轻松,无牵无挂的感觉。哪像她们女孩子,几步路也要带上一堆有用没用的东西。
只要带上必需的洗漱用品,然后别忘了钱包。想了这么久,也不知道该给婉晴买点什么好,他实在做不好这样的事情,也不愿意那么用心了,反正有钱,在哪儿都能买到。这次也不会例外,当然也是这样跟她说。
☆、一脸满足
女孩子就是多事,秋月自作主张带来了一个大大的旅行包,说是为他准备的。在候机厅要去机票,连托运手续都包办了,还神神秘秘地说一定要到了婉晴的住所才能打开。
在她的叮嘱声里,延森就要到祖国最南部去了。
不用每天见到易小楚的脸色,尤其是那副“半是火焰,半是海水”的尊容,真是人生的一大快事。
从飞机的弦窗望出去,似羊群般的层层白云从脚下飘过,他的心情很不错,颇有些草原上的味道,只可惜缺了那茵茵绿草,否则岂不更加完美。
现代交通就是好,几千里的路程也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
也有不爽,一下飞机先得去拉上那个沉甸甸的大包。也不知道都装了些什么。他一直也没有机会看看,正好满足了秋月顽皮的心愿。
延森想起她就想笑,这一段时间的相处,秋月在他面前开朗了许多,也学会开玩笑了。如不是那个病怏怏的易小楚从中“作梗”,生活肯定会多许多乐趣。
今天是周末,婉晴有时间来接他,上了大学的小妹会有什么改变?
华洲是一座新兴城市,以前是著名的旅游胜地,各方面发展非常迅速,隐隐有了国际大都市的风范,而华辰则是这儿最著名的高校,虽然建校不过只有几十年,却已经侪身名牌大学之列。
机场建得非常有气势,比之京城那个毫不逊色,出口就有七、八个之多,要想找个人还真有些困难。
他站在人流中四下张望,正掏出手机准备联系张婉晴,一双香香的小手突然悄悄从后面蒙上了他的眼睛。
玩了多年的游戏了,刚才还想呢,小妮子会发生多大的改变。看来变化是有的,仍然蒙眼睛,倒学会了鬼子静悄悄地进村。
一定得好好配合。
延森把手里东西放下,赶紧把手举了起来:“大侠饶命,小的出门,身无长物,一分钱没带,只有一颗火热的心来着,如不嫌弃就拿去当球踢吧。”
“嘻嘻”的笑声响声:“才不稀罕呢,女孩子不爱踢球,人家又没有养宠物。”手已经拿了下来。
敢情他这一颗红心只配用来喂狗来着,延森转过身去,映入眼中的是婉晴可爱的脸蛋,明媚的笑容。
“哥哥,你可来了。”调皮的丫头一个纵身扑进了他的怀里,“还以为得过两天才到呢,没想到你会从天上掉下来的。”
晦气,这话要是让空勤人员听了,准得把她扣在这儿打扫卫生,太不吉利。
婉晴弄着长长的头发,还是扎成了他熟悉的马尾辫,说话和动作也跟以前没太大变化,只是称呼更简单了,“森哥哥”直接变成了“哥哥”。
“让你这样一说,我变成乌鸦了,可以直接飞过来,那样倒好了,还真能省点钱。”
婉晴撅起嘴:“哥哥怎么可能是乌鸦,怎么也得是麻雀吧。”说完她自己先笑了。
婉晴还是有改变的,不愧是学新闻的,口才越来越“进步”,话也比以前来的更快了。
她的兴奋发自内心,一见面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哥,还是你有钱人好,都坐飞机出门了,我来的时候在火车上晃了好久呢!”
延森微微一笑,拍了拍她的脑袋:“姑娘越大越没有分寸,连哥哥也笑话?”
她不服气地掂起脚,也在他头上拍了两下:“哥哥,你好厉害,不愧有钱人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延森被她的孩子气逗乐了:“有点钱也不可以为所欲为的。哥哥也没什么厉害的。不管做什么,都得自己肯用心,赚钱当然也不难,难得的是把握好机会。经常听人说现在生意不好做了,好事都让别人做光了。其实并不这样,只要你努力,一样也能做到。”
“你这人真没意思,一见人家就开始说教,跟我们政治老师差不多。我早不是小孩子了,才不要赚钱呢,太累。”婉晴嘟起嘴,“还是喜欢现在学的,以后做个主持人,或者出去搞新闻调查,社会上那么多不良风气,就需要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