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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猎王权-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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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不过或者图米尼斯王国给出的名称更好——收割,因为在优势的兵力面前,这些敌人,本就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与田里的庄家,也几乎相同。
  但不管是哪一种。目标都只有一个,生命。
  更多的生命就意味着更多的功勋,更多的功勋就是更多的生命,最后,这些东西会变成骑士们人生的基础,化作一片领地,一群臣民,以及一个轻松安乐的余生。
  骑士忽然觉得有些索然。
  战场混合了烧焦气味的血腥气,早已让他的鼻子麻木,不过每次当坐骑的蹄子踩过湿泥,那种声音总是会让他联想起半腐化的尸体——那是次出战的时候碰的最糟糕的情况,被马匹践踏的腐尸炸裂的景色,恐怕和足够任何看到过的人铭记一生。
  火焰,腐臭,鲜血,这就是骑士面前的一切。
  虽然在那些吟游诗人的口中,魔法师虽然是强大的象征,牧师是虔诚的证明,而骑士,永远是最热门的职业。选择了它,就是选择荣耀,鲜花和贵妇的青睐。
  年轻的骑士又哼了一声,为这见鬼的现实。
  现实里的骑士,不过是比那些枪兵们稍微有点生命保障的杂兵罢了,除了身的铠甲,胯下的战马之外,他们也同样会死在战场—囡为一根偶然插进眼眶里的流矢,甚至是地面只有饭碗大小的绊断了马腿的凹洞。至于说荣耀鲜花和贵妇?哈,至少在服役期满之前,它们只能出现在梦中。
  当然,其实最简单的原因,就是自己本来也不是骑士——就像是那些前辈说的,我们这些平民的骑士不能算是骑士,不过是个骑兵。即使骑兵和骑士之间的差距,好像只是读音的那么一点儿,但又是区别与现实和故事之中的最大关键——想要成为骑士,你要拥有一个贵族的身份才行。
  还是那些贵族们好啊。
  骑士在心中感叹道——当几天之后,那些真正的天之骄子到达这里的时候,帝国剩下的也只有这种饿了几天的残兵与边民了?他们可以痛快的大肆砍杀,然后用这些可怜家伙的脑袋去换取荣誉,亮晶晶的勋章,甚至是更多的肥沃的土地
  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
  停滞了思绪,骑士疑惑的抬起面甲,扫视着残阳下的战场,却只注意到自己零星的游荡着的同伴,以及气喘吁吁的向着自己奔来的扈从步兵—可是心中那种隐隐的警惕感是怎么回事儿?
  没有时间容他细想,答案已经揭晓。
  无声无息的,一柄匕首从后面而来·尖端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隐约的残影,好像切开奶酪一样没入骑士的铠甲,没入他的后心。
  于是年轻的骑士大张开嘴,终于看到地面,那几乎贴在一起的两条影子。可是浑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深深扎进肺里,穿过心脏的匕首贪婪的吸取他的血液和生命,让他呼吸越来越艰难,血沫顶着空气呛气管、口鼻·并且固执的堵在那里。
  “陷阱”唇皮开合了几次,但是却发
  半点声音终他只能砰地一声栽落在地面的泥土中·一只丧失了力量的手被铠甲束缚着,无力的僵直在天空中。
  “废物!”
  从骑士马匹跳下的人发出一个咒骂,他推下猩红的兜帽,露出一张同样年轻的面孔,凌乱半长的暗红色头发,以及深邃的褐色瞳孔,都带着极端明显的帝国特征。
  他手中的匕首挥动了一下,一串猩红的血液从匕首的尖端飞出·在夕阳下宝石般耀眼。而杀戮者的身体,这个时候已经跃起,长长的罩袍在空中一展,被夕阳渲染得更加鲜红·仿如神话中告死的乌鸦,落在三个刚刚奔近的扈从中。
  他似乎绝不浪费时间,握着匕首的手臂随手一绕,便又是两颗头颅凌空飞起,再一抛,那柄简单的匕首已经刺进了第三个,转身逃走的扈从的脖颈。
  蹄声响起。
  最近处的一名骑士发现了自己倒下的同伴,也注意到这个骤然出现的猩红色敌人。于是他毫不犹豫的策马而来,要将之攒刺在长矛。
  而红袍中的帝国人只是绅手,将一个扈从的长剑抓在手中。
  这一瞬间·士兵使用的,原本粗糙的长剑在他手中却似乎变得精光闪烁!人马交错,剑刃飞扬之间,马匹正面沉重的铠甲,猛地喷出了大股的血液,然后被彻底砍断的脖颈错开,畜生甚至发不出一声哀鸣·便向一侧倒去,将他的主人狼狈的压在身体下!
  于是那个挣扎着试图站起的骑士,便看到了一副诡异的景色——夕阳之下,战场之,一个又一个暗红的影子,用缓慢的步伐穿过了水波般的迷雾。灏j49宏■酾酾酾颞囗囗窟酾匚囗溷■■帖■■
  仿佛从虚无中走到这个世界,伴随着一阵奇特的弧光,在空中散下了斑驳的光影。他们就像是一群穿越时空的古老亡灵,浑身带着无法形容的压抑与沉重。披着腥红的长袍,穿着恶魔般的黑甲,这些手执长矛大盾的身影,在荒野之间缓缓显出自己的样貌,四下散开,对持每一个因为追赶而抛散了队伍的,图米尼斯的骑兵。
  猩红的旗帜,被长矛高高挑起,在风中不停舞动。在旗面绘着一顶既像血红的魔眼,又像是王冠图腾的纹章,在纹章的后面跟着一串飞舞的古
  没有时间看到更多了。
  “你们躲藏在黑暗中高歌,大声嘲笑,却不知审判已经到来。对于你们唯一的仁慈,便是让你们不必享用死亡的痛苦脆弱,难道就没有更强的对手?”
  红袍之中的狩猎者手起剑落,那颗头颅便已经与颈甲一起飞起。鲜血喷涌间,狩猎者并不理会那滚落的人头,只是在祷词后面接一个,喃喃的自语。
  但语声落下,便有了回应。
  “这些骑兵之中要是能有高手,那才真是怪事。”回应的声音清脆而尖细,发言者随即从一片水波中现身,跳骑士留下的坐骑:“不过你也不用担心,再过…唔,顶多一个十日,他们就会有一批肥羊,自己送进我们的毂中。”
  “你确定?”
  “让那些蠢货认为,这仍旧是一场普通的围猎,他们自然会傻乎乎的跳进来,发现了真相之后的表情想必会格外的生动惊恐,是死亡最好的调味料啊。”得到了马匹的红袍人咯咯的笑:“要不然,我们打个赌,如果你输了,那么把你刚得到的那项链,嗯叫做王权是?把它给我。”
  “不赌。”
  “喂喂,我还没说我出什么价儿哪。”
  “什么也不赌。”红袍的猎杀者伸手抚颈间,将一片银色的金属塞进衣领:“我不喜欢赢面不大的赌局。”
  “我说什么来着?你可是输定了的。好啦,现在你欠我两件装备的附魔了,**师阁下。”爱德华兴冲冲的开口道。而回答了他的,是老侏儒不满的一声哼哼。
  在他们的面前,逐渐散去的硝烟之中,露出了一块棉布,大概有斗篷大小,闪烁着魔法造物特有的温润光泽。
  只是现在它已经千疮百孔,布满了核桃大小的窟窿。
  “没想到竟然真的突破了护盾术和防护箭矢的双重力场不过,三十的距离,傻子才会被这种玩意儿打中!”老头儿嘟囔着,随手挥出一道火焰,将那布匹烧成一片灰烬:“而且,这种实物造成的杀伤,恐怕对于高等的铠甲毫无作用。”
  “我们本来也没有说要让它打穿铠甲……你不是想要找借口,**师阁下?俗话说的好,出来混,有错就要认,被打要立正”
  “都是废话1放心你这小鬼,一点附魔的材料费我还不缺!思维怪异的家伙……我怎么就没想过用这种方法”
  “整天宅在家里能有什么好思路?没事多出去走动走动,脑袋才会清醒。”
  “那么你认为什么地方刺激思路?”
  “当然是战场啊。战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嘛”纟


灵能 第一百零二章 授勋

  今天碰了一大堆的麻烦,用了几年的手机也罢工了,电池居然鼓到把后盖顶起……烦躁。
  另外订阅好不给力T。T,都是我的错啊……
  如果真的有一天要跑到战场去的话,爱德华倒是很想要带着,不,是跟着一位**师的——不但安全有极大地保障。而且**师对于战利品的要求很高,他们看不眼的东西,自然也就最便宜身边的人,当然,最重要的是一位**师出现在战场的几率,无限接近于零。
  但想要实现这种愿望的可能,也同样无限接近于零。
  所以还是务实一点。
  随手捡起了地的一块金属,爱德华无声地笑了笑。
  在爆炸中已经变形的外壳看着并不起眼,不,实际就算是没有引爆之前,这东西也不过就是个扁扁的薄铁罐,后面带着个金属的支架而已。估计即使放在地面,周围经过的人也不会对此投注太多的关注、
  然而,如果没有注意到,造成的后果就会极为可怕了。
  老法师交给爱德华的某种结晶粉末造成的爆炸力,远超出了爱德华原本的设想——经过调整之后,效果几乎超出了黑火药的十倍。而以它为动力,那个不起眼的小盒子就可以瞬间想一个方向迸发出几百颗黄豆大小的钢珠
  只要炸开,估计几百呎之内都是有效威胁区域,几十尺之内,一些力量不足的防护法术,比方说法师们通用的魔法盾和防护箭矢法术,根本就不起作用,甚至威力比较弱一点的力场墙,也有可能被密集的钢珠突破
  只要使用得当,这东西几乎防不胜防——即使是魔法师的侦测魔法,也只能对于魔法其作用而已,隔着一层金属壳,材料那点魔法灵光,根本无从察觉。
  哦,简单点说,这就是防步兵地雷……借助了炼金法阵能够任意将钢铁塑形的优势,再加那些炼金粉末的高爆效果,爱德华制作这样的东西本就不会耗费太多的功夫……如果制作几百个,再适当的增加威力和加大钢珠直径,那么即使敌人是一整队的法师或者几百名骑士,爱德华也不会害怕。
  这想法无疑是让人兴奋的彪悍,可惜……只能是想法而已。
  不得不说,法师或者就是一群没有经济概念的动物……因为这种灰褐色的粉末是粉碎的红宝石和其他几种矿石经过精炼制作的,材料费自然高的可怕——像刚刚爆发的这一个,光是炸药的部分,便耗费了近千金币的材料,这还不算其中需要一个法师精炼所需要耗费的时间。
  好,用一千枚金币去解救一次危机,或者是干掉一名大敌显然是非常划算的买卖,然而同样的价格,已经足够买两三张卷轴来用了。
  如果可以的话,爱德华自然是希望可以找到更合适的廉价材料……不过老侏儒显然对此兴趣缺缺,只是一个劲儿的催促首席学徒再弄个更新鲜的东西来玩玩。要不就是弄些新菜色来尝尝——而离了他的帮助,某个法师学徒根本就没法重复那些精炼的过程,只能慢慢地试图在用法与用量寻找一些平衡点了。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就在天平,量杯和不断的试验中度过。
  几天的时间就这样匆匆而过,成果并不斐然,不过爱德华似乎倒是体悟到了研究者们的某种心态——不断的重复试验会耗费掉太多的时间,而越是接近于成功,便越是会不自觉的投入更多的时间,忽略掉其他大部分的事情。
  可有些事情,还是不得不去做的——比方说,几天之后的那一场册封仪式。
  举行册封的场所并非是想象之中的主城堡,而是城市后方的光辉骑士广场——传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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