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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当女神-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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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文艺大叔一听对方说自己唱的歌难听,也是瞬间炸毛了。

侮辱他可以,但不能侮辱这崇高的艺术!

要不是看对方模样只是个中学生,还是个女孩,他早就撸起衣袖上去暴打对方了。

“就你唱的什么玩意,还摇滚?就这样子,唱个二十年还是一无所有!”

白晓笙这暴脾气也上来了,对方这大叔明明唱的巨难听还严重扰民,居然还不让别人说了?!还摇滚!?

她当年做雇佣兵的时候,为什么能对抗基地组织这么多年?

就是靠白晓笙那一点就炸的暴脾气,战场上最需要她这种冲锋陷阵的炮灰,只是这个炮灰运气特别好一直没死而已。

特别是女生总有那么几天,是脾气特别不好的时刻,此时的白晓笙也刚好就是这个时刻上。

她话刚落下,就立马从对方手里夺过那张吉他。

“哎哎,你这丫头怎么回事…”

连吉他都被猝不及防的夺取,那文艺大叔也是忍无可忍,直接撸起袖子,准备好好教训一下面前这来捣乱的小太妹。

但对方红唇轻启,一股透着浓厚时光气息的歌谣,从其口中传了出来。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黄毛少女的目光久远,手指上轻轻拨弄着吉他弦,一阵阵老旧时光的曲调从里面迸发出来,她嘶哑的声音中带着厚重,眼神深邃的看着远处种植在路边的嫩绿小树。

她回到过去的第二天,春天还没有过去,世间万物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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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醉卧沙场君莫笑

白晓笙是个喜好音乐的人,从小就特喜欢唱歌,虽然因为先天条件太不好,歌唱的并不太好,最多只比五音不全的级别高那么一个层次。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觉得自己是个文艺青年的事实。

每一个自觉潇洒帅气的美男子,都觉得自己是个安安静静的文艺青年。

她年少时也曾像一个正常的孩子那样的去追星,但是并不专一,似乎只要哪个歌手唱的对口味,她就会喜欢听谁的歌。

或许白晓笙并不能算作是追星,而是单纯的追歌而已。

而年纪的成长,白晓笙听歌已经完全不关注其演唱的明星,只是更喜欢静静的欣赏乐曲。民族、美声、通俗歌曲她都听,不一定受大众认同,但只要对她胃口就会特别喜欢。

白晓笙从国外回来之后,做过几年的报社总编,华国娱乐圈的事情她也接触过不少,知道里面的水又乱又污,但这并不妨碍其中出现的好作品。

皮裤汪的人品虽然不咋滴,但对方的歌曲还是有几首是很不错的。

有时候和老同学聚会唱K的时候,她这位被戏称的麦霸也偶尔也唱过几首皮裤汪的歌。

比如,白晓笙现在唱的这首《春天里》就是皮裤汪的歌曲。

她向来不是什么冷静的人,行动里特别强的白晓笙,只要脑海里产生想法,她就会去做。

比如抢夺这文艺大叔的吉他,自己却自顾自的唱起了歌。她丝毫不担心这样的举动会被打,因为对方只有一个人她还真的不虚。

她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白晓笙从小到大,就是这么一个无法无天的人,小混混一个。

但是这也不代表她蠢的没脑子,对方如果多那么几个,或许她会生着闷气走掉,就像之前在报刊亭遇到的那群大叔一样。那不是害怕,笑话!她24k纯爷们会怕么!?那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她旁若无人的歌唱着,肆意而又快活。而她开口的那一刻起,文艺大叔举在半空中的手放了下来,露出一副吃惊的表情。

不过文艺大叔吃惊的表情截然不同的,只是那些路人一脸冷漠的神色。虽然没像之前大叔唱歌那般厌恶,但也仅仅稍微好一些而已。

很明显,大部分路人并不喜欢这种类型的歌曲。

不过白晓笙倒是没有管这些,依然不管不顾的唱着,她是唱给自己听,又不是唱给别人听的。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少女唱到后半段,那呐喊般的撕裂,配合她那独特而有磁性的嗓音,其中涌动着的是非常强烈的不安与深刻的挣扎。

总有人说生活不是电影,然而那只是对普通人而言。

在白晓笙并不漫长的生命里,她的生活比任何一场文艺片、任何一场战争片还要夸张,还要狰狞恐怖。

她回过之前的那些轰轰烈烈的日子,远远超乎正常人的想象,甚至用言语都无法描述出来,但是那也并不是值得回忆的事情。

但此刻,在这过去的时光里,在这春意盎然的广南市,在充满活力青春的她身上。她的歌喉是那么的动听而又迷人,在那绝望和黯哑的声音,深深的与里面的歌词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白晓笙热泪盈眶。

因为在自己的歌声里,她想起在中东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在整个两河流域东奔西走的打游击战,并且与武装份子进行激烈交火的场景。她想起她那些白人和黑人战友,在那个血肉横飞地方抛却了肤色的歧视,将手与手紧紧的牵系在了一起。

那样在枪口中喋血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过的异常艰难和漫长。

她想起在那个春天里认识的白俄罗斯少女,对方是那么的英气勃发,紧身的迷彩服将对方衬得如同绿油油的森林。

但这片绿油油的森林,在那个血与残骸乱飞的夜晚,在反坦克炮接二连三爆炸的声音阵阵响起来的时候,被烈火燃烧殆尽了。与之同样消散殆尽的,还有白晓笙几十个战友。

她忘不了他们的笑。

也忘不了生死线上她狼狈不堪的身影。

那是和平的国度中的人们,永远想不到的惨烈和可怕。只是电视或者网络媒体报道出来的信息,是远远无法陈述那些火焰燃烧飞舞的场景。

白晓笙在当年决定出国走向这条路的时候,也想不到那样的日子会这么的痛苦而又可怕。

她想起那些雇佣她的英国军火商,她想起每一挺擦的油光发亮的机枪,她想起很多很多,都是那些年过的惨不忍睹的日子。

白晓笙当年早就想过走,但有些东西却是奇异的让人放不下。

歌曲里面的词藻并不华丽,远远比不上这个年代当红明星的狂野不羁,随着黄毛少女的歌唱,非常的纯真和质朴的乐曲慢慢的延伸开来。

白晓笙迷失了,她迷失在这样的春天里。

老兵永不死,只是渐凋零。

《春天里》是特别沧桑的歌谣,没有跌宕起伏的生活经历的人,是唱不出那个意境的,但即使唱的应该说是非常好听的白晓笙,却并没有吸引其他人的注意。

除了文艺大叔那一脸惊为天人的表情外,大部分路过的行人,都仅仅露出个好奇的表情就走开了。只有一些小年轻,零零散散的站在旁边听,不时还交头接耳一番。

甚至有几个年轻男生,眼神更是直勾勾的看着白晓笙修长白皙的脖颈,一看就不是冲着歌曲来的。

这并不是说明白晓笙歌唱的不好,她这具身体的嗓音和乐感是非常好的,再加上本身的感情流露,可以说是远远超乎常人。即使比起皮裤汪的原唱,也不妨多让,甚至还有超过。

可这毕竟不是原本时空的中国,这是个1995年后都无法升起文艺新星的华国,这里的普罗大众,和原本时空的审美观完全不同。

不过白晓笙并没有疑惑这些的时间,她在歌曲唱罢之后,就把吉他还给了还在惊讶的大叔手里,然后整个人则是非常艰难而缓慢的半蹲了下来。

她额头和手背的青筋不自觉的鼓了起来,在雪白的肌肤上如同一条条蜿蜒扭动的细蛇,她的双眼在一瞬间密布了血红的丝线,口里无意识的发出‘嗬嗬’的喘xi声。

她从中东战场回到国内的时候,除了满身的弹痕和创伤外,还患上课一种名为‘战后心理综合症’的精神疾病。

即使现在回到过去,连身体都不再是原本的那具,但这种精神层面的疾病,还是跟随了过来。

本来回国之后她找了专门的心理医生,已经恢复的很好了,这些年都很少发作过。

但此时的她在没反应的情况下,回到了过去的时光,又深深陷入歌声的回忆无法自拔,短瞬间迷失自我的白晓笙,无意中重新激发了这种位于潜意识里的创伤后应激障碍。

体内那神经元网络传来的巨大情绪,那种暴虐的血腥意识,让她差点晕厥过去,那是无法描述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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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只是蓦然回首处

若说人生百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那么一般而言就是少年期,青年期,老年期。

若说心态上的三个阶段,那么按前人之言也能做简单的概括。

第一阶段为: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第二阶段为: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的人僬悴

第三阶段为:众里寻她千白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幽幽…”

2003年的白晓生,蹲在马路边的石墩上,嘴里叼着一根劣质的香烟,脚边放了一堆听装啤酒的空罐子。他看着远处灰蒙蒙的天空,口中缓缓吐出一圈圈浑浊的烟圈。他口中念叨的,是一个女孩的名字。

为赋新词强说愁强说愁的他,自觉得自己的心态是到了第二个阶段的,那是种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忧郁。

原本在人前还算是个好学生的他,是在上个月学会抽烟喝酒的。

男人在心里空缺一块的时候,总会无知而又幼稚的觉得烟酒能填补内心那巨大的空虚。

白晓生现在是一个高二就辍学的小混混,每天只知道打架、上网或者在夜店里鬼混。全广南市几十万学生里,像他这种主动自甘堕落的人不到百分之二。

他拿着父母留给的那几十万遗产,毫不停留的挥霍着。

他出入着那些乱七八糟的歌厅还有酒吧,身边换着不同的女生,那些浓妆艳抹的女生特别喜欢白晓生火热的舞步,以及那特别豪爽的性格。他有时候也会叫上些社会上的狐朋狗友去网吧,一起玩那些极度暴力的枪战游戏。然后一起出去找人打架收保护费,在警cha蜀黍来之前连忙跑路,再用这些钱喝的烂醉如泥。

白晓生在上个月,还是纯洁的像一张白纸。他在学校做的最恶劣的事情,也就是隔三差五找隔壁班的体育生打打群架而已。

社会就像是一个大染缸,人们都在里面尽力保持着自己,而不被其染上全部污浊的颜色。但是白晓生反其道而行,一股脑的跳进去,甘愿被染成漆黑如墨的丑陋怪物。

越是自以为文青的年轻人,在受到挫折的时候也越是迈不过去。

这道艰难的坎没摆在白晓生身前,倒是直接放在了他的心里。

他迈不过去。

大话西游是在95年火遍大江南北的,他和某个小女孩是在97年的时候,租了录像带两个人在他家中看完的。

看到结局那孙猴子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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