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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高歌-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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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如此,可作为主管长春市治安的强力部门首脑,其官职虽然不大,潜势力却极为雄厚。也正是为此,张赫才会如此的嚣张妄为。

    黑色飞梭中间部分无声的分开三尺宽的空隙,最先冒出来的却是一阵嘈杂轰鸣的音乐声,然后是一阵浓郁呛人的青蓝烟雾飘散出来,最后才有几个人懒洋洋的陆续走了出来。

    这些人各自穿着西方帝国现在最为流行的奇装异服,明亮的颜色,夸张的奇异造型,让他们看上去极为的扎眼。相比之下,高歌的打扮甚至称的上是素净了。

    高歌和这些人接触过两次,知道他们这些人都喜欢追求奢侈用品,而过于富裕优越的生活中,正常的享受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他们和人比试飞剑,组织不良天人进行犯法活动,并不是为了追求利益,而是为了寻求极端的刺激。

    从根本上来说,他们比那些为了生存犯法的人可恨千百倍。

第一卷 第三章 金华珠

    “嘿,小子你带钱了么?”一个白白净净身材有些微胖的男子斜睨着高歌问道。

    说话的正是张赫,他父亲就是天林市的执法局长张竣。张赫长的白白胖胖,五官端正,看上去不但人畜无害,反而很容易给人亲和感。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个白净的胖子别的都长了,就是没长人心。

    高歌抬起手臂,紧握着的手缓缓张开,露出掌心中的一颗鸽卵大小的金黄宝珠。金黄的宝珠浑圆无暇晶莹剔透,纯正湛然的金色光华在夜幕下分外的迷人。金光闪耀的宝珠表面,还带着一层弱不可见的淡淡水汽,在金光中氤氲生辉,给宝珠平添了几分如梦如幻的华美。

    “这个够了吧?”高歌冰冷的说道。此时的高歌,不止是身形相貌有了巨大的改变,甚至是声音都变得尖细阴柔。

    张赫眯着眼睛看了会那颗金色宝珠,偏过头向旁边的一个满头爆炸红发的妖艳美女问道:“小可,你看怎么样?”

    小可耳朵上带着两个夸张的银色大耳环,眼皮涂得乌青发黑,宽厚的嘴唇涂着紫黑口红,这些夸张到诡异的装扮把她精致的五官几乎全部掩盖住。上身穿着的黑色亮皮背心,把并不太丰满的胸口强行挤出一个很深的乳沟。裸露的小蛮腰上刺着一个火红乌鸦,黑色皮短裤下秀腿雪白闪光。

    名叫小可的妖艳美女,浑身上下都似乎写着叛逆两个字。可作为天林市最大法器卖场乐福商城的法定第三继承人,小可虽然对自家的事业不上心,但自小耳濡目染,对这些法器、奇物的见识却非一般人可比。

    小可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后,对着高歌撅起紫黑的嘴唇轻轻“啵”了下道:“小哥哥的这颗金华珠品相不啊错!”

    说着歪着脑袋对张赫道:“应该是东海二阶中品蚌妖特产的金华珠,能够清心、宁神,最重要的是,能形成一层护体的水汽,是滋润肌肤的佳品。品阶虽不高,就算你十万好了。”小可说完,对着张赫暗暗使了个眼色。

    按品阶来说,二阶中品妖物所产的器物,给十万已经是非常好的价格了。可金华珠的品阶虽低,却极为的罕见。对女人来说,上好的金华珠不但能作为珠宝装饰自己,还是美容养颜上好宝物。若遇到合适的买家,卖个百八十万不成问题。当然,想要卖出好价格,也要有合适的渠道才行。

    小可以为高歌不懂其中门道,自然不会好心讲解。

    张赫人品虽然不行,人却聪明狡狯的很。和小可一起也鬼混了很久,对于小可的眼色是心领神会,知道拿这个做赌注,他们绝不会吃亏。张赫沉吟了下,装作有些不情愿的样子道:“明明说好是十万天币的,却拿颗珠子来顶数。这次就算了,下次可不行了!”

    “赫少,你就是好说话,要我说,最少还要搭上两万秦币才行!”张赫右侧的竹竿有些不忿的说道。他本名叫江华,原本是张赫幼时的邻居。前段时间一次偶遇后,就和张赫混在了一起。因为肯下心思拍马溜须,还精通各种下三滥的门道,颇得张赫信任。只是身材瘦长,像个竹竿一般,才有了这么个难听绰号。

    “是啊,一颗二阶破珠子,值十万太夸张了吧!小可,你那眼力,能看准不啊?别叫这小子给骗了……”另一个叫张钰的也附和着道。张钰的父亲是天林市戍卫师副师长。

    军政分开的帝国,军方自成体系,虽然不干涉地方的政务,政府权力部门却也绝不敢得罪他们。有了这么硬的家世,张钰说话的态度也有些狂傲。

    这群人在一起鬼混的久了,每个人都变得奸猾起来,明知道小可不会向着对方,还是合起力来,准备压价。

    “这个,怎么也要我仔细瞧瞧才成……”长得贼眉鼠眼的李冰说着话,伸手向金华珠抓了去。

    高歌一收手,紧握住金华珠不高兴的道:“你看什么,愿意比就比,不比算了。”这颗金华珠不过是在高歌黑市上偶得的一颗残破珠子,高歌在里面微雕了几个发光和凝结水汽的法阵,在他自身真气的支持下,才能焕发出美丽的光华。

    一旦离手,没了灵气支持,这颗珠子必然原形毕露。高歌怎么可能把珠子给张赫一伙仔细研究。

    李冰没有拿到珠子,在同伴面前丢了面子,狭瘦姜黄的小脸气的通红,怒骂道:“你TMD找死是不啊,敢不给爷面子,我抽死你个傻B!”

    口中骂骂咧咧的李冰扬手作势,就想要扇高歌的耳光,却被高歌一伸手抓住手腕。李冰的出手很突然,高歌的手却更快,李冰都没看清高歌的动作,只觉得手腕一紧,就像是被铁钳钳住了,腕骨似乎都要被捏碎了。

    深入骨髓的剧痛,却又被高歌压制住了体内真气的反应,一身真气如沸,大张的嘴巴偏不但喊不出声,甚至连气都吸不进来。李冰原本气的通红的小脸迅速涨的发紫,两个绿豆大的小眼睛像蛤蟆般凸了起来,神情看上去狰狞而恐怖。

    李冰扬手作势,其实已经是中门大开,把胸腹的要害位置完全敞开,高歌要杀他,不过是举手之间的事。现在还不是翻脸的时候,因此高歌只是简单的抓住了李冰的手腕,压制住他所有的真气反应,以防狗急跳墙,释放出什么法器来,伤到自己。

    用神文阵法辅助炼成的金刚神力决,高歌周身骨骼肌肉宛如百炼精钢,只凭肉体的力量,甚至不逊于一般的筑基高手。他神魂力量更是高达一千标准能量,一般情况下,只有筑基高手的神魂力量才能达到一千标准能量。

    如此强大的神魂高歌的神意敏锐无比,李冰虽然修炼的家传三阶上品法诀《天枢心法》,本人却只有练气二级的修为,打架更是靠狠、猛,真要说近身技击技巧,根本不值一提。何况,两者无论是肉体力量还是神魂力量上,都相差悬殊。动起手来,没有任何悬念。

    “你TM的干什么……”“快放手……”“干死他……”看到李冰被制住,其他几个人纷纷叫骂着,就想一起动手。

    “哎、哎……”小可急忙喊了两声,却没人理会她,气的她怒吼道:“要死啊,都给老娘我住手。”

    其他几个人闻言顿了下,张钰回头对小可道:“这事你别管,当着我们面欺负二冰,太不给我们面子了。今天就废了这小子!”张钰横行霸道惯了,高歌挑衅性的行为,顿时把他们都激怒了。

    小可到不是要为高歌讲情,只是怕他们动手打坏了金华珠。见众人不买账,只能向张赫低声道:“现在不能动手,别打碎了珠子。”

    高歌有些激烈的反应,让张赫心中暗怒的同时又有些生疑,有些犹豫的看了眼小可。小可紫黑小嘴一撇,附在张赫耳旁道:“你还信不过我,这颗珠子如此浑圆,光华如此纯正,水汽朦朦不散,绝对是金华珠中的上品。何况,他有胆子骗咱们么?”

    张赫点点头,也不相信高歌有胆子耍诈。真被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把这个小子阉了卖去地下赌城,那里有不少粗壮男人就喜欢这种阴柔男人。

    “等等,大家先先别动手,我们是来比剑的,就这么动手打他,他也不会服气。”张赫一句话,让张牙舞爪的几个人都安静了下来。张赫为人阴狠,其他人虽然和他交好,心里却都着实有点怕他。

    张赫很满意其他人的反应,又指了指高歌道:“那小子,做人别太嚣张,你还不放人,难道真想死么!”

    高歌强忍住还嘴的欲望,冷冷的看了眼张赫,放开了快要被憋死的李冰。

    脱离禁制的李冰,已经顾不得面子,双脚一软瘫坐在了草地上,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气。他从没有感觉到,自由呼吸是如此美妙的一件事。

    看到李冰的丢人样子,张钰等人既不屑又痛恨,若不是还有高歌这个外人,几个人怕是忍不住要上去胖揍李冰一顿。

    李冰如此不争气,张赫也觉得极为丢人,心里暗忖:““这个窝囊废,简直是个耻辱。回去之后就让他滚蛋得了……”

    张赫不想多说丢人现眼的李冰,话题一转道:“还是老规矩,先到观云峰峰顶卧牛石者为胜,御剑高度不允许超过山表十五米,飞行过程中,不得互相攻击、碰撞,违者成绩无效。我们一方六、个人全部参赛,你没意见吧?”

    张赫本不想再带上李冰,可一想到李冰家也是巨富,还是把他也带上了。至少,有个正当名目可以压榨李冰身上的钱。

    高歌此来,就是要利用比赛飞剑的机会把六个人分开,当然不会有什么异议。

    七个人站成一排,除了高歌外,其他六个人的剑光颜色分别是银白、翠绿、海蓝、明黄、深紫、血红,六团明澈璀璨的剑光旁边,高歌碧鳞剑驳杂不纯的碧色剑光就相形见绌,一看就知道和其他六团剑光完全不在同一个层次上。

    张钰等人看向高歌的目光,都带了几分戏谑。李冰也是满脸的鄙视,一扫刚才的颓丧之态。

    张赫讥笑道:“你换来换去,还是没有长进啊!”说着,弹出手中的一枚银币。翻滚着的银币直飞起十余米高后,才落了下来。

    银币落地的一刻,就是出发的时间。

第一卷 第四章 黑暗中寻找光明

    “嗖……”剑光划破空气,发出震耳的尖啸。

    山体表面嶙峋岩石,高大的云杉、金针松,都是不可小视的危险。而阴沉晦暗的夜色,更增添了御剑的难度。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中御剑飞驰,不止是考验御剑技巧,更考验人的胆量。

    接近二百公里时速中疾速的转折变向,让剑光护罩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一团团剑光,在夜色中摇晃流溢,在身后留下一道道色彩缤纷的光痕。闪耀的光痕后,则是一地的尘烟和残枝碎叶。

    才一起步,血红色剑光就一马当先。三分钟以后,只有高歌、张赫、张钰、小可能够勉强跟的住那团血色剑光。驾驭血色剑光的,就是那个叫王志的男人。

    王志皮肤黝黑,五官粗犷,身材健壮高大,沉默寡言,举止沉稳有力,打扮朴素老成。在张赫一伙人中,他反而显得很另类。高歌觉得他这样的人,不会和张赫这样的人交朋友,最大的可能,是张赫的保镖。

    而王志虽然竭力隐藏修为,但他御剑手法老练纯熟,在狂飙猛进中游刃有余的轻松,剑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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