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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异志-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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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温暖如春,这一上一下仿如是经历了四季的变迁,让人心中久久不能平复。

燕叔先是带领我们靠近了一大片槐树山林,说来也怪,别看林子外头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可里面却是死气沉沉,仿佛没有一丝活气儿似的。燕叔摊开双臂,示意我们停下,从背囊里取了一块儿昨天吃剩的鸡骨头扔进林子里,我和梦蓉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好在外边静静地瞅着。等了能有两柱香的时间,一只田鼠探头缩脑地从地洞里钻了出来,它仿佛是被鸡肉的香味吸引了,支起耳朵听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危险就径直朝那根骨头跑去。

这时奇迹出现了,鼠爪刚迈进树林不到半步,身子突然像灌了铅似的,一头便栽倒在地上无声无息地死去了,这还没完,它那棕黑色的尸体就在我们眼皮底下急速变淡,最后竟一点儿不留消失殆尽在黄土地上。

“那是道无形的界”,燕叔指着槐树林子说道。“六边形的每条边都是一道无形的分界,倘若不是从入口的虚阵进去,无论什么活物都要被逆五行的威力方死。刚才那田鼠被杀之后,魂灵先被虚阵摄走,尸体之后将蚀为一股脓血渗进土里。 首发我猜这林子里头的草木肯定异常的茂盛,要是里面还有野猫野狗,身子也定出奇地大”

“这么说来,只要不碰边界地就不会有事儿?”,梦蓉问道。

“嗯,是这样的。《龙形风水图志》的附章提到:无论是正五行还是逆五行,只要不碰边界,而且没有走错就不会有事。但虚阵的入口很小,长宽最多不会过丈,很多盗墓者都是在这步送了性命,这个逆五行法阵设计得非常玄妙,尸体融化之后白骨会化为一股脓血渗入地下,表面上你看不出任何痕迹,所以每一个盗墓者都会有自己最先到的错觉。

不管怎样,咱们先把范围缩小吧,先确认哪片林子是虚阵再说。梦蓉,你会织布么?”,燕叔问道。

“会一点儿,老叔你问这个干嘛?”

“一会儿我去外面逮些野物做为野鬼的附身,你和知焉一起把他囊中的红绳抖落散开。记住,拆得越细越好,即使拆成红线都无所谓,总之以最长为宜。待拆完红线,你俩就要竭尽所能,将之编为一口大网,面积越大越好。等我回来之后,我将拜请祖师爷写几道捉鬼黄符”

“行了老叔,你就放心吧”,梦蓉干脆地答道。

燕叔说完,又千叮咛万嘱咐,告诉我们千万要离那片槐树林远远的,不管发现了什么都不要贸然靠近。待我和梦蓉信誓旦旦的做了保证,燕叔一塌身,施展陆地飞腾法潜进外面的山林子里去,不到眨眼的工夫踪迹皆无。

不到一个时辰燕叔回来了,我和梦蓉也完成了他所交代的任务:将在关东捆棒槌的一缕红绳劈成了丝丝红线。梦蓉不愧是个心灵手巧的苗家丫头,一对儿橙扑扑的小手上下翻飞,不到半个时辰就粗织出一道大网。燕叔很满意,在地上设了个简易的祭坛,运用发丘派的独门绝学跟祖师爷请了几道捉鬼黄符。

我自小母亲早亡,缺人疼爱,偏偏又摊上一个脑子极其有病的二婶。二婶是一个很苦命的女人,成亲五六年也一直怀不上个孩子,一身母性憋在肚里也没处散发,索性就全都浇灌在我的头上。有人说,最毒不过妇人心。这话虽然不全对,但也或多或少反映出一个真理来:女人比男人更偏执,也更容易钻牛角尖儿,而且一旦进了牛角尖儿就很难再钻出来。

可能是怕我天天往外跑冷落了她,二婶有事儿没事儿总爱和我讲鬼故事:书上看的也有,左邻右舍瞎传的也有,可能还有挺多她临时瞎编的。现在想起来,她讲的那些段子剧情非常简陋,甚至有些都很可笑,但儿时对鬼神的那种既懵懂又敬畏的感觉现在想起来还记忆犹新,所以尽管我已要到了弱冠之年,可内心深处还是很惧怕鬼的。

梦蓉倒无所谓,苗家的女子生来就是半个通灵者,如果会用蛊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巫婆。书上常说:越漂亮的蘑菇毒性就越大,越鲜艳的毒蛇就越不好惹。按照这个理论,俏丽的梦蓉算是个巫中之最了。和燕叔与梦蓉在一起,我第一次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惧怕,或许是因为鬼,或许是其他什么原因。

写完了几道捉鬼黄符,燕叔又借着最后的三张黄纸刷了三道护身符,那上面的纹路很奇怪,像是先秦的古文字,又像是古玩黑市里的密语。燕叔交代说这叫 “金蝉符”,是发丘派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绝学。用的时候把嘴一张,将符沾了吐沫垫在舌根子底下就行。有了这道符,不管是天煞伤神还是孤魂野鬼都会把你当成同类,有悟性的人贴了这道符以后还能出现短暂的通灵,看见很多不该看到的东西。

接过金蝉符的一刹那,我犹豫了,不知是贴还是不贴。黄符擎在手上,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别样感觉:我变得谨慎了,知道逃避危险了,但却失去了以往的锐气。一年前那个遍闯地下寝宫、怒挑群鼠的刘知焉蜕化了,变成了一个瞻前顾后的凡夫俗子。我的目光突然滞住,不知到底是彻头彻尾的堕落还是一种扭曲的成熟。

第九十一章 … 捉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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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都曾有过这样一种经历:在办某件从未做过的事儿时,心里会突然涌过一种怪异的感觉,恍惚中似曾经历,但若认真回忆起,就是揪光头发也想不出来。更玄的是,有些人事情做到中途,脑中会浮现一番景象,这景象就是即将要发生的事,你想违抗,却又欲罢不能,待你悉数办完再做比对之时,只感慨四个字:分毫不差。

二婶以前告诉过我,这叫做预感。越是危险的环境,预感得就越准,景象也越神。这一度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可又无法悟出其中的奥妙来。有时我甚至想:这茫茫天际之中,是不是专门有几颗星宿来给人传递讯息,让人未雨绸缪。

在我的记忆之中,预感或多或少总是与厄运相伴。就像记忆里我第一次有预感时那样 ——当时我还是个小孩伢子,爬树上房是我唯一的爱好,并且整日沉迷其中乐此不疲。本来每天回家以前,所有的伙伴儿都要扯条破麻袋撑在手里,并且兜着它从树杈上跳下来以示勇气,但那一天,我却觉得莫名的躁动,就仿佛要出什么意外似的。后来我找了个借口逃了,第二天一大早就听见街道口鼓噪山响的哀乐声,一打听,原来好好的麻袋不知怎么就漏了风,最胖的伙伴儿从树上径直地栽了下来。他倒没有怎样,要命的是他身子底下还压了两个,一个死了一个终身残疾。

第二次有预感是我娘去世之前。那时我七岁不到,同样也是忽然感觉一丝燥热,心里乱得不行,没等踏进家门直接就被二叔二婶带到了他们家,直到头七过了,我才知道我娘在那天撒了手。自此之后,我对这种烦乱而又燥热的感觉愈加畏惧,生怕它什么时候又突然来袭。

接到燕叔护符的一霎那,我又感觉到那种令人不安的燥热,它是那样的熟悉,又是那么的令人恐惧。它是一种警示,一种无声的威吓,一种让人每个毛孔里都支楞起来的威力。

燕叔仿佛对我的心思有所觉察,微笑着问道:“知焉,怎么,害怕了?”

“没…… 我就是觉得有点不适,身子又燥又热的”

“热?那你可得小心着点儿,一会我招鬼上身的时候不把你吓出一身冷汗才怪呢,这冷热一混合最容易滋生风寒了”。

听了燕叔的调侃,我丝毫不感到可笑,反而觉得很突兀,很不协调。在接下来的小半个时辰里,不知是我的情绪感染了他俩,还是大伙都累了,总之谁都没有说话。身边只有山风在呜呜轻嚎,把场面衬托得有点儿恐怖。

良久,我对燕叔说道:“燕叔,要不咱们今天…… 还是到此为止吧?我总觉得心里边儿有点儿慌,不落挺”

“你还是害怕了”,燕叔摇了摇头。

“不是,燕叔,您听我说,我不是害怕,我是心里涌出一种奇怪的感觉。以前每当有这种感觉的时候……”,说到这儿,我下意识地停住了话。

“接着说”,燕叔圆睁双目催促我。

“以前每当有这种感觉的时候,我身旁都有人……死”,我磕磕巴巴地把话说完。

燕叔听罢愣了一下,梦蓉也吓得侧目而视。两人面面相觑瞅了好一会儿,自保的心理终于让梦蓉站在了我这一边:“老叔,我也觉得知焉哥的感觉不是空穴来风。虽然您是天下闻名的盗墓行家,手里还握着一本旷世奇书做参考,但我还是觉得这事儿稍微有点儿蹊跷,难道您不觉得咱们这一行有点儿太过顺利了么?”

燕叔皱了皱眉:“顺利?我倒不觉得。若是没有这本《风水图志》,我是断然不能找出墓穴的真实所在的。换句话讲,即使咱们几个冒懵撞进了这块陵地,命运也不会比那只田鼠好多少,可这些都被我们避开了,这就说明《图志》还是好使的,只要继续按照它上边写的去做,就会趋利避害毫发无损地进到大墓里去。”

听燕叔这么一说,我这心里又稍微地落了点儿挺。没错!这《风水图志》的确是记载了逆五行阵的种种破法,而这本书也是我亲手从那间寝陵里拿到的。燕叔根据里面的分金定穴之法找到了墓穴的所在,又一步一步冲破了墓外的层层封锁。按理说:这书绝对是好使的。想到这儿,我的心又活了,附和着燕叔点了点头。

看我又投回了燕叔的阵营,梦蓉虽然不太情愿,但也不好再说什么,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只要燕叔不松口看来不管是上刀山还是下油锅都必须得走一遭了。

燕叔点起火,又杀了一只猎物把内脏掏出来撒在地上 —— 传说这是个引鬼的方法,我在八大胡同里就听说过详细的过程。京城里王广福斜街的永昌茶楼是个最大的评书摊子,白天讲的全都是三国故事,可天刚这么一擦黑儿,话题马上就换成了神鬼传奇和穿插其间的荤段子,过往送货的伙计、干了一天活的佃农们都喜欢驻足听上一个来时辰,我也经常混在其中。

要说招鬼和吃药没什么不同,都需要引子,而且药越珍稀引子也越金贵。招鬼也不例外,据说鬼也分三六九等,有那种成天不干活却活的逍遥自在的,也有那种撅着屁股却整天挨骂受训的。若要把稍有身份的鬼引来,就必须弄来极恶极秽之物。说书先生讲了,天下最污秽的东西是夭折子和乱伦子的内脏。湖广两省就专门有这样的商人,到处去高价收购四五个月大的婴孩儿,山村以田猎为生,向来都是重男轻女。有些家长知道自己生了女娃,直接就将之按到水里溺死。那些损阴丧德的商人们就拿着真金白银去和他们买婴孩儿的尸体。

夭折子的尸体这还不是最金贵的,最值钱的是在娘胎里呆了四五个月的乱伦子。山里重男轻女,在短时间内还看不出其中的危害,可过了十年二十年之后,其弊端就全显现出来了:一到了下地耕田的时节,田间地头满眼全都是男娃子,谁家要是有个闺女,都得格外保护起来。有的家里穷,哥兄弟四五个就老大能娶得起媳妇,几个兄弟们憋得狼哇瞧叫○1,遇到有些不理智的,小叔子和嫂子之间就有了事儿,这叫“养小叔子”。

如果说“养小叔子”是环境所致的无奈之举,那翁入媳居的“扒灰”则就更加不堪入目。“扒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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