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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阵风-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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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家后,自己可怜巴巴的煮两袋方便面添饱肚子。坐在电视前却一点看电视的心情都没有。打开电脑看几段小说。来条短信,是高嵩在外地发来说过一个星期才能回来,我回短信说让他回来时候别忘在当地多买点东西回来。

发完短信,眼神停留在电话上,心里冒出一个让我手不由己的想法。

随手拿起家里座机电话拨通那个倒背如流的号码,电话里传来“嘟”的一声,通了。我感觉到心脏“扑通扑通”的开始狂跳,怎么会不由自主的拨起那个电话号码呢?况且我根本就不认识她,如果她接了后我该说什么好?我的内心乱七八糟。

电话在我激动又不知所措的情绪下继续响了两声,我正打算在第4声“嘟”响后挂掉电话,没想到电话那边居然被人接了。

“喂”一个中年妇女嘴里嚼着饭菜的声音。

“啊喂?”

“是哪位?”中年妇女问我。

我是我呗,如果我这么说那边的人听后一定特迷茫。若我说要找电梯里遇见的那女的,那电话里的妇女岂不是更迷茫,因为我更本就不知道她的名字。

突然想起上高中时经常半夜和草草打电话骚扰陌生人。

“是杀猪场老李家吧?”

“哦,你打错了。”

“不是老李家啊?那对不起,打扰了。”我装作心平气和的语气。

挂掉电话后心里还在继续“扑通扑通”的狂跳,手心儿直冒冷汗。怎么会突然给一个并不认识的人打电话呢?我摸摸自己的脑袋怀疑自己是不是中暑发烧,竟然做出这样莫名其妙的荒唐事情。

难道是我想琪琪了吗?

我摇摇头排排脑袋,反复告诉自己:现实点吧!她已经不在,永远的离开了。忘记吧。

夏天的半晚十分闷热,从冰箱里拿过一瓶啤酒,炎热的夏天只有它才是最好的良药。蛋蛋跳到电脑桌上看到啤酒好象对它十分感兴趣,在周围转来转去。其实小猫也不是很讨厌,它柔弱的爪子暂时还不能对我构成威胁。

上网玩斗地主的时候结交了一个朋友,网名叫“爱的好泪”。聊天的时候发现她居然和我是同一个城市的,我们侃侃而谈,交流斗地主的经验。

和她聊天特别有共同语言,一看就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人民。她是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女大学生,看得出她是个很善谈人。她向我诉说毕业后无聊的生活和工作的烦心。我以过来人的口吻告诉她慢慢就会习惯,我刚工作的时候和她的心情一样。

不知不觉聊到后半夜才想起明天还要上班,得睡觉了。

第三章:艰苦长征换碗馄饨

休息日的上午阳光总是让人感到烦眷,还没睡醒就被窗帘空隙中溜近来炽热的阳光给刺醒,照在脸上火辣辣的难受。我在心里诅骂当年后羿怎么不把十个太阳全射下来,非得留下一个祸害人间。

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打开手机,然后鸵鸟似的一头插进枕头底下接着睡。刚要再次进入梦乡,被可恶的手机声吵醒。这电话怎么比太阳还让我感到恶心,真后悔刚才把电话开机。

“喂?你怎么还不起来呢,你看看这都几点了!”萌萌走在车水马龙的大道上给我打电话。

“今天我休息……。”好不容易轮到一个休息日,想睡个懒觉居然这么困难。

“休息日你也不能养成中午睡觉的习惯啊,这都快12点了,赶紧起来,我请你吃饭。”

我一听萌萌说要请我吃饭,心想这下完了,萌萌说要请我吃饭那准是找我有事儿。

“还是算了吧,有什么事你就直接说。”睁开眼睛一看,离十二点还十好几分种呢。

“哪有事求你,这不你帮我养蛋蛋了吗,请你吃饭是为了向你表示感谢。吃完饭顺便让你陪我逛逛街给佳强买件衣服。”

佳强是萌萌的对象,也就是我妹夫。

一听萌萌让我陪她逛街买衣服,我眼前忽悠一下黑了,脑袋如遭雷击。陪她逛街那简直就在摧残我幼小的生命。她买衣服出奇的墨迹,等挑好一件衣服黄瓜菜都凉了,接着老板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甭说买一套衣服,没等买一件衣服的时候太阳已落西山,在要去别家逛的时候人家都已经打烊关门。

“陪你逛街?你还是拿把刀直接把我杀掉得了。”

“你这哥哥怎么这样呢,赶紧起来收拾收拾,我马上就到你家了。”

晴朗的天空万里无云,温暖不晒人的初夏阳光像一位顶级按摩师,敲打在浑身上下让我备感舒适,看来后羿并不是我想象中那么坏。大街上身材窈窕衣着妖艳的美女们像一条条美丽的小金鱼在眼前游来游去,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更免不了某些美女由于穿的过短或动作过于夸张而春光外泄,让男人们备感眼福。

萌萌和我预料中的一样,挑了一件又一件,逛完这家逛那家,我已经走的筋疲力尽的时候她居然还没相中一件。

“这件衣服怎么样?”萌萌终于拿出一件在我看来很一般的衣服。

“恩恩!很不错,就这件吧。”已经累的要死,看起来很一般的衣服被我昧着良心说好看,连连对她点头。

“好吧,你先帮我试穿一下看看。”

萌萌叫我来的目的无非就是让我帮着试衣服,做免费的人体模特。我换好衣服,以健美的身材把衣服展现在萌萌面前。

她手指掐着下巴,左看右顾了半天,结果摇摇头,说:“不行,这件衣服应该不合适他。”

我一件一件的换衣服,无数次从更衣室走出,然后被她一个理由接着另一个理由的给淘汰。我的肉体被一件件衣服肆无忌惮的侵害,心灵留下巨大的创伤。真后悔早上吃了萌萌请我的五块钱一碗的馄饨。

经过2个小时的艰熬奋战,终于选种一件我和萌萌都很满意的衣服。我换好衣服从更衣室里走出。

“恩,这件看起来不错,就要这件了。”萌萌满意地点点头。“老板,这件衣服怎么卖。”

萌萌与店老板进行死缠烂打式的侃价还价,我站在旁边对侃价没有任何经验。环顾四周,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她——那天在电梯里遇见长的很像琪琪的女人。

“看什么呢?”萌萌埋怨的呵斥我:“每次你陪我买东西就知道看美女,也不帮我侃侃价。”

她回过头,想不到真的是她,这几天让我魂不守体她又和我见面了。

她注意到我在看她,同时认出我是那天在电梯里借她电话的人,冲我微笑着点点头,我也礼貌的微笑给以回敬。

想过去和她打声招呼,这时萌萌拎着刚买好的衣服拽我着向外走。

“这么巧,你也来逛街。”身后传来她柔和甜美的声音,特纯特好听。

我回头见她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突然心潮澎湃,有点激动又有点紧张。

“是啊,这么巧,你也来买衣服?”我咧着傻孩子般的笑容。

从她身后走过来一个中年妇女,看上去四十五六岁,皮肤保养的跟我妈似的,穿着打扮也不错。

“我陪妈妈来逛街。”她指着身边的妇女告诉我。

想必这个妇女就是那天在电话里被我称作杀猪场老李的人。

“李阿姨你好。”我笑呵呵的冲眼前的妇女点头说。

“我妈不姓李,你叫她孙阿姨吧。”

孙阿姨?哦对,杀猪场老李是我那天一时冲动瞎说的,这可是与阿姨的第一次见面。我这脑袋怎么这么糊涂,居然不打自招的称她李阿姨。

“啊对,孙阿姨。”我有些尴尬,继续傻笑。孙阿姨看我傻笑也乐了。

“那天我和你说在电梯里遇见的人就是他。”她指着我告诉妈妈,然后看着我说:“那天谢谢你的电话。”

“没事,都是小事。”

她看着站在我身边的萌萌,可能想问我旁边的人是我女朋友吧,我正准备跟她介绍说这是我妹妹,结果服装店的售货员抢在前头。

“你们的衣服包好了,过来拿吧。”

“我和我妈先过去了,以后再见吧。”

“恩,拜拜。”

我和萌萌走出那家店。

“刚才那人是谁?怎么看着那么眼熟。”

这我才发现,和她见过两次面,我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她是……我们公司楼下杂志社的,之前见过一次。”

萌萌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突然喊出一句,声音之大,引来很多回头的目光,也吓我一跳。“我想起来了!她长的特像琪琪姐!”

我高中毕业后萌萌才认识琪琪,亲切的称呼她琪琪姐。(奇*书*网。整*理*提*供)

“像琪琪?我怎么不觉得。”

“像!特像!”萌萌见我面无表情,没有继续说下去。

我怎么会没发现,第一次在电梯里遇到他的时候我就发现她长的跟琪琪一样,当时我还以为是幻觉。和琪琪从高2开始恋爱,四年的时间里我怎么会忘记她的长相,就算在过十年二十年我也会深深记得!现在遇到的人简直就像琪琪的双胞胎姐妹,我怎么可能不会发现。

“可能有点像吧。”我不愿在回忆起过去。

走着走着,萌萌从包里拿出刚买好的衣服,仔细打量一番,说出一句显些让我吐血而死的话:“这么好看的衣服需要配什么样的裤子呢?”

……

晚上回到家后已经疲惫不堪,连脱衣服的力气都没有便倒在床上,我算是体会到当年红军长征时候是多么艰苦。可他们长征最起码为战役的胜利殿下有利的基础,而我的长征却只换来五快钱一碗的馄饨。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点困意都没有,抬头一看表还不到六点。

和她碰两次面都那么巧,但是现在我连她的名字还都不知道。她有男朋友吗?看上去年龄和我不相上下,应该还没有结婚。要是已经有了心上人了那怎么办?”

肚子“咕噜”一声打断我的思绪,我怎么突然胡思乱想起来,才和她见过两次面,说了不过几句话而已,难不成我已经喜欢上她了?算了,还是先添饱我可怜的肚子吧。

第四章:第三次见面;她叫小萍

每天奔波在家和公司之间,时常和朋友一起出来喝点小酒吹吹牛,日子过的还算有滋有味。偶尔也会早上出来锻炼身体跑跑步。

早上出来跑步的人还真不少,尤其是那些老头老太太,称的上是健步如飞,跑的比我都快,那速度估计跑在水面上都不会沉下去。假如在全国举办个六十岁以上老人的田竞运动会,第一保证都是我们这的老头老太太。

说到跑步,我也曾经辉煌过一阵,上学的时候在市里运动会和学校运动会上都拿过不少奖牌,让我在同学老师面前不免有一点明星风范。

因为跑步,还曾干过一件让我觉得很自豪的事情:

记得高中毕业后不久,一天半晚拎着刚买的东西从超市出来,正巧碰邻居张姨买完菜路过。我准备上前和她打声招呼,只见从她身旁快速走过一个小青年,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张姨手中抢走钱包,接着撒腿就跑。

嘿!这人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夺取他人钱包,真让我忍无可忍。我毫不犹豫扔下手中的口袋,与张阿姨发出尖叫声的同时飞速追赶强盗,听到张姨喊出“抢劫”两字的时候我已在百米之外。

当时是夏天,我穿着大拖鞋和裤衩子,但这丝毫没影响到我跑步的速度与非抓住强盗不可的欲望。

追赶强盗的过程我就感觉小风“飕飕”在耳边吹过,把我的发行弄乱,以及前面那小子张开大嘴从里面流出的哈喇子大部分都飘到我脸上,湿糊糊的甚是难受。

那小子不愧是职业强盗,跑步速度绝不亚与我。他在前面往死里跑,我在后面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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