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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十三楼-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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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疗养院的病人并不多,我每天上午起床后就在阅览室里看看当日的报纸,然后与一个老头下下围棋,其他更多的时间则是在花园里无聊地仰望天空,看着白云缓慢地曳过天际。
  在我在这里呆了一个多星期的时候,疗养院里又住进了一对年轻男女。女的很漂亮,身材颀长,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男的也蛮帅的,不过他穿着一件艳红的衬衫,看上去阴柔有余而阳刚不足。那女的似乎很虚弱,每走一步就会停下来捂着胸口歇上一会,那男的总是在这时候抚着她的背温柔地说上几句。
  和我下围棋的老头对我说,这女的叫李燕,骨癌,晚期了,癌细胞已经扩散全身。她的男朋友叫王博,带她住进疗养院,就是想让她在最后的时间里过得愉快一些。
  我叹了一口气,心想,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上帝是不公平的,否则也不会让这么年轻的女孩得上如此的绝症。
  听说李燕最多还有两个月的时间,红颜总是遭天妒。虽然我的忧郁症也很严重,但我却总是在心情好的时候,到李燕与王博的房间里去交谈一会。尽管我心情好的时候并不多,但是因为大家都是年轻人的关系,我们交谈得很愉快,也成了很好的朋友。
  对于他们,我总是感觉有些奇怪。不管什么时候,他们总是穿着红色的衣服。是那种艳丽到极点的大红,就象一团燃烧的火。我看到他们,总会觉得眼睛火辣辣的刺痛。不过,我猜,这只是个人习惯吧,我也不好多问。
  李燕的身体情况越来越差了,总是喊疼。疗养院为他们准备了杜冷丁与止痛片,但是对李燕的作用却越来越小。她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觉,在床上辗转反侧,汗水淋漓。
  每当李燕好不容易睡着的时候,王博总会走进我的房间里,叫醒我和他一起抽烟。看着他虚脱的模样,我也觉得心里很不好受。
  当我扳着指头算到他们已经住进两个月的时候,不禁开始担心起李燕的身体。我知道,她的时间已经快到了。
  那是个寒风凛冽的夜晚,正当我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突然王博冲进了我的房间。
  他大声地对我叫着:“小庄,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婚纱店吗?我要买一件大红色的婚纱!”
  我吃了一惊,问:“你怎么突然想买这个?”
  他的眼眶里淌出了泪水,几乎崩溃地说道:“李燕快不行了,她说一定要在生命的最后期限,嫁给我,做我的新娘。”
  我叹了一口气。已经是深夜了,又能到哪里去找一件婚纱,而且还是红色的婚纱呢?
  “为什么你要选一件大红色的婚纱呢?一般人都是用白色的婚纱啊。”我还是压抑不住心里的好奇。
  王博喃喃地说道:“李燕是个舞蹈演员,她因为骨癌再也不能参加演出了。在最后一场演出中,她扮演喜儿,身穿大红色的演出服,最后晕倒在了舞台上。住进医院后,她始终不愿意脱掉红色的衣服,后来护士劝说了很久,才为她换上了一件红色的病员服。从此之后,她只愿意穿红色的衣物,就连我,也要在她身边穿上大红色的衣服。现在我们决定举行最后的婚礼,当然我要满足她所有的愿望,一定要在这个夜晚找到一件大红色的嫁衣!”
  我无言地指了指窗外,说:“你去镇上找一找吧,可是估计现在已经没有婚纱店在深夜营业了。”
  听完了我的话,王博已经冲进了浓浓的夜幕之中。
  我走进了李燕的房中。她好瘦,两只眼睛已经深深地凹进了眼眶之中,眼圈呈现成可怕的乌黑色。她两只手没有力气地搭在床边,见我进了屋,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
  她缓慢地,一字一顿地对我说道:“庄哥,今天你来当我们的证婚人,好吗?我要穿上红色的婚纱,做王博的新娘。我要做最漂亮的新娘。”
  我点了点头,说:“你就是最漂亮的新娘。”
  在等待王博回来的时候,疼痛几次差点让李燕昏厥过去。我为她注射了杜冷丁,才让她稍稍平缓了一点。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王博终于推开了门。他浑身是汗,却脸色苍白。在他的手里,竟拿着一件大红色的婚纱,红得耀眼,象是有血在滴下来般。
  李燕的眼睛里闪烁着动人的光芒,她大声地叫了起来:“博,你为我换上这鲜红的嫁衣吧。“
  王博看了我一眼,虚弱地说道:“小庄,你能出去一会吗?我要为我的新娘子换衣服。”
  我点了点头,然后退出了屋。
  我在屋里点了一根烟,缓慢地吸完,可当我吸完的时候,门还没有开。于是我又点上了一根烟,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
  当我吸完了三根烟的时候,门还是没有开。我觉得有了些不对劲,敲了敲门,却没有人回答。
  不好了,一定是出事了。我后退了一步,然后使劲用肩撞在了门板上。
  门开了,李燕穿着红色的婚纱,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她没有动弹。以后再也不能动弹了。
  王博躺在了地上,在他的腿边,渗出了一汪血迹,殷红的一汪血迹。
  他看到我进来,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用细若游丝的声音说道:“南宫,我走遍了整个镇子,只找到一件白色的婚纱。我不能让李燕失望,所以……”话还没有说完,他的手已经无力地垂下,永远也不能再抬起了。
  我明白了,他是用他的鲜血染红了纯白的婚纱。
  血还在继续从他的裤腿中渗出来。他是割断了腹股沟的大动脉,只有那里的大动脉才会以最大的压力最快的速度飙射出鲜血。
  这幅画面一直都无法磨灭地刻进了我的脑海中,令我永远没有办法遗忘。
  在那一刻,我对自己说,如果有一天我要娶回心爱的女孩,我也一定要让她穿上大红色的嫁衣。当然,我会早点选购到这样的婚纱,而不会用自己的鲜血来染透。

☆、对窗有鬼

  她到死都不知道,这五年来,她看见的不过是她的鬼魂。
  对窗有鬼
  超级疯狂
  他总是在夜深时出现在对面的窗台上,仰着黑瘦的小脸对着天空吹肥皂泡泡。象一个寂寞的小天使。
  可是计华却告诉我,那间屋里只住了一位七十多岁的孤寡老婆婆,根本就有没什么孩子!
  他说,素颜,你看见的是鬼。
  我是上个月才搬来这间公寓的。对面,是一片断壁残垣。那里即将被推平,盖起一栋富丽堂皇的酒店。负责这个工程项目的,正是计华。
  所有的住户已在得到拆迁通知之后搬走,唯独剩下这一家,死活不肯离开。破败的屋子孤零零地杵在那里,摇摇欲坠。
  李小姐是住在楼上的邻居,可以听得见她的高跟鞋清脆地敲打在地板上的声音。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我气急败坏地砸开了她的房门,将她拖到窗前。那个孩子还在,苍白的脸空洞的眼睛,神情透着几分诡异。
  “鬼很可怕吗?”她笑。身上有种淡淡的香味,沁人心脾。没有莱莉花的浓烈,也有别于熏衣草的奢靡。“鬼,也不都是面目可憎的。其实,有时候人比鬼更可怕。”
  人分好坏,鬼分善恶。就算他是鬼,可是从来不曾伤害过我。所以,也许没有必要谈鬼色变吧。转头看去,他正在月光里向我微笑,露出一口森白的牙。
  半个月后的一天早晨,我推开窗户,惊讶地发现那间屋子在昨晚的暴风雨中变成一堆瓦砾。
  计华从外面回来,说,压死了两个人。一个是那个老婆婆;还有一个,是个孩子。
  原来,那个孩子不是鬼。
  “我去拜访过好多次,从来都没看见过那个孩子。”他忐忑地说。“那个老婆婆为什么说谎?”
  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了。
  当天夜里,我突然从梦中惊醒,隐隐约约看见床前站着一高一矮两个模糊的身影。一股熟悉的淡淡香味令我悚然一惊。是李小姐。旁边,居然是那个孩子!
  “素颜,我们是来向你告别的。”她说,“其实五年前我已经死了。但是,我舍不得我的孩子,所以一直没有离开。”
  “他是你的孩子?”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是的,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她说,“其实我姓黎,叫黎洛施。”
  似曾相识的名字。好象在什么时候听过。
  “十年前,我是当红的影视明星。出入宝马香车华服豪宅,风光无限。但我偏偏只喜欢住在这里。别人都以为我对这里的青山绿水情有独钟,其实,是另有隐情。”她长长叹息,“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曾因一段孽情而埋下苦果,生了一个孩子。但是,我是世人瞩目的玉女明星,怎么能将这件事曝光于天下?于是我将孩子托付给了一位善良的老人……我住进这间公寓,窗子正好对着他们。我们约定,只有晚上的时候,才通过彼此的窗子相会。——我深知媒体记者的厉害,所以这件事必须得做到滴水不漏。”
  我恍然大悟。怪不得那个婆婆至死不肯搬离。造化弄人,恐怕她到死都不知道,黎洛施早已经死了,这五年来看见的不过是她的鬼魂。
  “五年前,我死于一场意外,但我放不下我的孩子,所以一缕孤魂始终在阳间徘徊。现在,我们母子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她淡淡地笑。“素颜,你能看得到我,也是我们之间有缘。我走了,有缘再聚。”
  他们的身影慢慢融化在一片白色的雾霭里。
  我跳起,从床底下的箱子里找到一本蒙满灰尘的旧杂志,封面上,正是黎洛施那张美艳动人的脸。
  醒目的标题:玉女黎洛施惨遭车祸香消玉殒。
  日期:2001年七月十四日。

☆、午夜飞行

  爱情,随时随地在城市发生,可是,想找一个结婚的人,却总是太难……
  午夜飞行
  楚江雨
  夜,是绚丽的。城市四处升起纷纷的烟花,站在二环边的60层建筑上,可以清楚地看见这个城市的歌舞升平、醉生梦死。
  只因今夜,被人们唤作平安夜。或者说,是狂欢夜。借此机会,相干不相干的人,便握了手,细细地倾诉情怀。
  假作真时真亦假。寂寞的城市中,真的更适合相爱,甚至于我自己,我常常想,要是有一个人,肯在寒冷的冬天向我求婚,想着他可以替我暖脚的那一份温暖,我便会嫁给他。
  可是,爱情随时随地在城市发生,想找一个求婚的人,却非易事。蹉跎间,我已是30岁。
  30岁的女人,还能急什么呢?幸好我有事业,作为这个城市最年轻的建筑师,幸运地担当了这个城市的最高建筑的总设计师,羡慕我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职业女性,好处是自己花自己的钱可以随心所欲,我穿杰西卡的衣服,用午夜飞行的香水。这也是我在这个没有约会的狂欢夜惟一的安慰。
  当然,还有,我设计的这幢摩天大楼。再过几天,它就会交付使用,现在,它暂时还是落寞的,不过很快它会成就这个城市最大的新闻。
  看门的保安很用心地把我送到了顶楼,我示意他先下去。
  呼吸着冬日夜晚冰凉的空气,60层的建筑踩在自己脚下,我忽然觉得,人生至此,了无遗憾。
  有爱,是会有所不同。没有爱,总也是活着。胜过和不爱的人生活纠缠一辈子。
  我并没有来得自豪三分钟,恍惚中,一个面目模糊的男子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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